根据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主要内容,其主要评价方法有以下三种:
(1)真实性评价方法。
真实性评价方法,主要针对于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或资产负债、损益)真实性问题所采用的评价方法。在实际评价中,往往对被审计单位所提供的会计资料进行真实性评价。在目前实际评价中,大多数人认为会计资料的真实程度,可分为真实、基本真实和不真实三个档次,因此其评价方法也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①真实。
如果被审计单位所提供的会计资料,通过审计人员审查后,其差错率在5%以内,一般就可以认定被审计单位会计资料能真实地反映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②基本真实。
如果被审计单位所提供的会计资料,通过审计人员审查后,其差错率在5%到10%之间,一般可以认定被审计单位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③不真实。
如果被审计单位所提供的会计资料,通过审计人员审查后,其差错率超过10%,一般就可以认定被审计单位会计资料不能真实地反映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合法性评价方法。
合法性评价方法,是主要针对于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或资产、负债、损益)合法性问题所采用的评价方法。目前,大多数人认为财政财务收支合法性,可分为合法、基本合法、有违法行为和有严重违法行为四个档次。因此,其评价方法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①合法。
通过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或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未发现违法违规事实,审计人员就应认定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
②基本合法。
通过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或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发现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中违法违规金额相对资金总量在5%以内,其性质一般、情节轻微,审计人员就应认定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
③有违法行为。
通过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或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发现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中违法违纪金额相对资金总量在5%~10%之间,其性质一般、情节较轻,审计人员就应认定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中有违反法规的行为。
④有严重违法行为。
通过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或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发现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中违法违规金额相对资金总量在10%以上,或者违法违纪金额虽不大,但违法违规性质严重,如私设"小金库",设有"账外账",存在"三乱"行为,或存在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等,审计人员应认定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中有严重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
合法性评价,一般为定性评价,数额的多少并不反映问题的本质,而主要看问题性质的严重程度。因此,在评价时应充分考虑到所用法律、法规的层次性、时效性与区域性。
(3)有效性评价方法。
有效性评价方法,是主要针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工作目标(或资产、负债、损益等与目标责任制有关的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有效性问题所采用的评价方法。如果以任期目标作为衡量标准,一般认为有效性评价可分为超过目标、达到目标、未达到目标三个档次。因此,其评价方法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①超过目标。
通过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工作目标(或资产、负债、损益目标责任制有关的各项经济指标)审计,发现超过规定的目标,审计人员应认定被审计单位有关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超过规定的目标。
②达到目标。
通过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工作目标(或资产、负债、损益等与目标责任制有关的各项经济指标)审计,发现达到或接近达到规定的目标,审计人员应认定被审计单位有关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达到或基本达到规定的目标。
③未达到目标。
通过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工作目标(或资产、负债、权益等与目标责任制有关的各项经济指标)审计,发现未达到规定的目标,审计人员应认定被审计单位有关财政财务收支情况未达到规定的目标。
在实际审计工作中,若遇到有些单位(主要是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并未规定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应完成的财政财务收支工作目标,审计人员往往就以前任实现的水平和同行业的平均水平或先进水平作为衡量有效性的标准。
在具体的执行审计评价方法时,对经营管理活动及财政收支或财务收支合规合法性评价,对内部管理状况健全有效性评价,对被审计领导人员个人遵守财经法纪及廉洁自律情况的评价,对会计报表为主的经济资料真实正确性评价往往采用上面所提到的一些定性评价方法。好多审计内容的评价可以且也需要采用定量评价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