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审前调查,是加强审计质量控制、防范审计风险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措施之一。审前调查从广义上讲包括审计机构项目计划阶段的审前调查和审计组项目准备阶段的审前调查两层涵义。
一、审计调查的内容
审前调查的内容包括被审计单位的内外两方面情况。外部情况有被审计单位所处的经济环境、法律环境和行业地区环境等;内部情况有被审单位的组织经营情况、财务会计及内部控制情况等,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调查被审计单位所处的经济环境。如宏观经济形势对被审计单位产生的影响,政策因素对被审计单位产生的影响和政府对被审计单位限制性规定等,主要考虑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对某些行业进行扶持,财税金融政策的优惠等。
2、调查被审计单位所处的法律环境。包括与被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等,主要考虑开展对被审计单位的合法合规性检查的内容和重点。
3、调查被审计单位所处的行业的地区环境。如行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行业地区的主要经济指标和统计数据,行业地区运用的法规,特定的会计规定和惯例等。
4、调查被审计单位的组织经营情况。包括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性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情况,职责范围或者经营范围情况,财政财务隶属关系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被审计单位涉及经济活动的业务开展情况等。
5、调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及内部控制情况。包括财务会计机构及其工作情况,相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执行情况,重大会计政策的选用及变动情况,银行账号及重要财务收据,重大决策及相关的会议记录、合同、协议、文件等。
6、其他需要调查的情况。包括以前年度审计或其他监管部门的检查情况以及有关账外资产负债收支等。
二、审前调查的方法
审前调查的方法可以采用审阅调查方法、问卷调查法、访谈调查法、观察调查法、分析调查法和重点调查法等。
1、审阅调查法。是通过对书面资料进行审查、阅读而取得证据的一种方法。审计人员可以根据需要,查阅与被审计单位的报表、账册、财政财务收支计划、内部管理制度、重要会议记录文件合同,调阅相关的审计档案、统计资料等。运用这种方法,主要是为了收集有关资料,熟悉被审计单位内外情况,为下一步调查作准备。
2、问卷调查法。这是通过发放调查表而取得证据的一种方法。调查表的设计一般有两种:一种是设问式,将调查的内容和提纲设定为若干个问题;一种是表格式,根据调查内容确定若干个量化指标。问卷调查通常可与布置自查结合起来。运用这种方法,主要是为了查询有关问题,了解可能出现的账外信息。
3、访谈调查法。这是通过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访谈而取得证据的一种方法。访谈的对象既包括被审计单位的领导和干部职工,也包括被审计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监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运用这种方法,可以在更广的范围内收集更多的信息,拓宽审计思路,发现重点关注领域。
4、观察调查法。这是指审计人员通过实地观察来取得审计证据的一种方法。应用于调查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遵循情况和财产物资的管理等方面。运用这种方法,可以获得实物和行为的亲历证据,初步判断行为的规范性和实物的真实性。
5、分析调查法。这是通过对书面资料所反映的各种比例和趋势关系的计算与比较而取得证据的一种方法。通过对报表的横向纵向分析、账户的结构分析和相关经济活动的因素分析,揭示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线索和变化趋势,根据异常波动确定审计重点。
6、重点调查法。这是在普遍调查的基础上选取少量典型样本进行重点检查的一种方法。运用这种方法,可以抓住典型,解剖麻雀,理清审计的整体思路,规避大型项目的审计风险。
审前调查必须明确审前调查的目标,调查人员组成及分工,调查的时间、地点、内容、方法,形成审前调查小结,为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打好基础。调查结束后,调查人员要及时将被审计单位的情况进行汇总,召开审前调查组会议,讨论重要性水平,评估审计风险,确定审计策略、审计范围、内容和重点,规划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程序,形成会议结论和记录。然后,根据审前调查组会议记录,调查人员把审前调查的过程、方式、参加人员,调查的重点内容及审前调查的结论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