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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估程序(一)

2018-08-24 11:03     来源:中国会计网     

  注册会计师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目的是为了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为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而实施的程序称为“风险评估程序”。注册会计师应当依据实施这些程序所获取的信息 ,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下列风险评估程序,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

  (1)询问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和内部其他相关人员;

  (2)分析程序;

  (3)观察和检查。

  1.询问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和内部其他相关人员。

  询问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和内部其他相关人员是注册会计师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一个重要信息来源。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向管理层和财务负责人询问下列事项:

  (1)管理层所关注的主要问题。如新的竞争对手、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流失、新的税收法规的实施以及经营目标或战略的变化等。

  (2)被审计单位最近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可能影响财务报告的交易和事项,或者目前发生的重大会计处理问题。如重大的购并事宜等。

  (4)被审计单位发生的其他重要变化。如所有权结构、组织结构的变化,以及内部控制的变化等。

  ①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实施风险评估程序获取的信息构成审计证据的一个组成部分。

  尽管注册会计师通过询问管理层和财务负责人可获取大部分信息,但是询问被审计单位内部的其他人士可能为注册会计师提供不同的信息,有助于识别重大错报风险。因此,注册会计师除了询问管理层和对财务报告负有责任的人员外,还应当考虑询问内部审计人员、采购人员、生产人员、销售人员等其他人员,并考虑询问不同级别的员工,以获取对识别重大错报风险有用的信息。在确定向被审计单位的哪些人员进行询问以及询问哪些问题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何种信息有助于其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例如:

  (1)询问治理层,有助于注册会计师理解财务报表编制的环境;

  (2)询问内部审计人员,有助于注册会计师了解其针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而实施的工作,以及管理层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是否采取适当的措施;

  (3)询问参与生成、处理或记录复杂或异常交易的员工,有助于注册会计师评估被审计单位选择和运用某项会计政策的适当性;

  (4)询问内部法律顾问,有助于注册会计师了解有关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产品保证和售后责任、与业务合作伙伴的安排(如合营企业)、合同条款的含义以及诉讼情况等;

  (5)询问营销或销售人员,有助于注册会计师了解被审计单位的营销策略及其变化、销售趋势以及与客户的合同安排;

  (6)询问采购人员和生产人员,有助于注册会计师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生产等情况;

  (7)询问仓库人员,有助于注册会计师了解原材料、产成品等存货的进出、保管和盘点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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