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认真开展工作纪律和党内法规专题集中学习的要求,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审计局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党纪条例,并采取“四项措施”确保学习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以《条例》为参照,强化政治纪律。教育全体审计干部以《条例》为参照,自觉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坚守高线,不碰底线,做廉洁自律的表率,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二是以执纪问责为依托,增强纪律意识。使审计干部明晰“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什么事不能做”的界限,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下大力气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树立绝不姑息的执纪问责导向,真正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
三是以强化党的政治建设为目标,做好党建审计双融合。牢固树立“着眼审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计”的理念,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队伍先锋模范作用,做到“哪里有审计,哪里就有党建”,促进党建和审计业务工作双提升。
四是以总目标为统领,强化审计监督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审计在促进政策落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和经济发展、推进民主法治和反腐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武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