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投资项目审计绩效评价范围包括以来源划分的财政性投资资金,具体包括:
(一)财政预算内各项建设资金安排的项目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拨款、国家经贸委安排的技改资金以及按国务院要求由财政部安排的专项建设经费等。
(二)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机场管理建设费、铁路建设基金、港口建设费、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等经国务院批准并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三)纳入财政预算外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包括目前正在进行收支改革的预算外资金和实行预算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四)政府投融资安排的建设项目主要指世行、亚行贷款和通过其他国际金融组织融资的项目,以及政府担保的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安排的项目。
(五)其他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专项资金、其他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
(六)对使用国债技改贴息、国土资源调查费等财政性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专项检查针对财政投资项目的时间过程,审计绩效评价工作要贯穿整个项目周期,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前期、项目建设期、项目竣工运营期。
第一,项目前期绩效评价是在安排项目投资预算前,采用科学的方法对项目在社会、经济、财务、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效益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评估,判断项目是否值得投资,效益、效果如何,存在哪些风险等。
第二,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是对建设期项目工程及财务管理等方面所进行的评估,主要包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工程进度及质量、各项合同执行情况、投资概算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建设资金到位和使用管理情况、建设工期及施工管理水平、洽商变更签证情况、管理制度、对环境的影响等。
第三,项目竣工运营期绩效评价是对项目建成投产(或交付使用)的建设项目实际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及环境影响进行综合评估、评价。主要从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或达到目标的程度、成本效益分析评价、对社会经济实际影响、项目可持续性等方面对项目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