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信息作为一种政务信息,既有一般政务信息的性质,也有自身的独特性。在撰写和报送审计信息时要把握其共性,突出其个性,既注重真实性、及时性,更力求专业性、披露性和建设性,保持应有的谨慎性,更好地发挥审计信息的作用。
一、审计信息必须保证真实性。
真实是所有信息的第一特征,是信息的生命,审计信息也必须视其为至宝。审计工作自身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审计信息工作亦然。撰写和报送的审计信息必须是真实存在的,是现实事物的客观反映,不能扯虎皮拉大旗,虚构材料、夸大其辞地编造信息。
二、审计信息必须保证及时性。
及时性是体现信息价值的前提,是信息发挥其应有作用的重要保证。信息作为沟通情况和领导决策的基础,报送者必须将现状、问题及对策迅速反映到有关方面,便于领导层及时采取有效的行动措施。拖延可能酿成大错,小患成大患。有些反映事物现状、问题的信息,在延误后事物各方面情况已发生了变化,再报送就没有价值。
三、审计信息必须力求专业性。
审计信息是审计监督工作的产物,具有一般政务信息所不具备的专业性。审计信息一般反映的是被监督对象存在的问题、财政经济领域中的动向、财务会计工作的发展,囊括了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经济政策和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及资金管理的体制、机制和制度,包括国计民生的各种领域,范围虽然宽广,但专注于财政经济领域,以财务会计知识为技术支撑,以审计技术为基础手段,以财务会计资料为基本依据,专业性较高。
四、审计披露性信息必须保持谨慎性。
审计信包括审计工作动态、审计研讨、成果宣传等内容,但最受人关注的是披露的财政经济领域中违纪违规行为的信息,这类信息以及反映查处过程、移交处理结果等信息是社会公众特别关注的,使审计信息带有案件披露的性质。这种信息体现治理财政经济秩序、惩治违纪违规的审计监督职能,是加强监督、促进资金安全效益和财务会计规范合法的工作成果,具有十分重大的影响力。在报送这类信息时必须持谨慎态度,要认真核实信息内容,遵循审核批准程序,防止内容不准确、程序不适当造成负面效应。
五、审计信息必须力求建设性。
审计工作是一种调查研究工作,通过实施审计程序完成对一个单位、一项事物的调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剖析危害、分析原因,从而提供切实的建议,帮助被审计单位、相关主管部门以及政府领导认识经济管理中的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审计信息通过综合审计工作情况,反映审计调查研究成果,提供有价值的建设性意见,因而具有建设性的特征。审计信息必须充分发挥其建设性作用,补偏救弊,促进财政经济管理,促进政府、各部门及各单位内部管理,履行好审计监督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