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近日,贵州省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并下发通知对各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针对当前审计整改工作中相关责任单位对整改工作认识不足、措施不力、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审计整改督查督办工作,着力破解审计整改难题。
一、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联动机制
各县(市)政府、审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要充分认识审计整改对推动解决问题、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和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作用,审计整改是堵塞漏洞、提高管理的重要途径,根本目的是揭示问题促进整改,建立健全由政府牵头,纪委监委、组织人事、巡察机构、财政、司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税务、工商、审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审计整改工作联动机制。审计机关在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的基础上,负责归纳、分析审计查出的问题,并提出有关部门协助落实审计整改的意见。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审计移送处理配合机制,处理审计移送事项,做到信息共享、各司其责、分类督办,提升审计整改成效,实现从“单打独斗”到多部门“群策群力”的转变。
二、突出问题导向,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
把审计整改事项列为政府督办事项限期完成,审计机关做好跟踪督促,开展“回头看”,确保改到位、不反弹。对在限期内拒不整改的,要对被审计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和追究责任。要求在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和审计移送处理书送达之日起限期内,由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的情况实施跟踪督促检查。同时,对被审计单位未执行审计决定、未落实审计意见建议、未进行纠正、未进行必要责任追究的事项的,分别提出处理措施。被审计单位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督促其制定进一步推进审计整改的具体措施,列出时间表,明确整改时限,限期整改,或要求被审计单位作出具体说明。对重要审计项目审计结果的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情况,及时向政府报告。
三、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责任落实机制
建立和完善审计整改清单制度、销号制度、整改公告制度、回访制度、联动整改制度、整改问责等制度,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推动形成知法守法、重制度强管理的良好氛围;加强内部审计,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注重治标又治本。明确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重大问题要亲自管、亲自抓;对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履行主管责任,督促落实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
四、增强监督实效,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销号机制
改革完善审计整改督查工作制度,建立有效防控各类风险的长效机制,健全预防提醒、跟踪预警和警示告诫机制,推行审计结果公开,以公开促整改;建立重点预防清单,探索在线审计整改方式,做到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动态管理,真正解决审计整改落实难这最后一公里问题。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实行“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对接机制,对审计整改问题进行集中和动态管理。审计机关在出具审计报告时,列出审计发现问题的清单;被审计单位在报送整改结果时,一并报送整改结果清单及相关印证材料。审计机关在检查审计整改时,将两个清单对接,实行“对账销号”。对不具备销号条件的,要求被审计单位说明原因并积极采取措施,明确整改计划,加大力度限期整改。
五、加大惩处力度,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问责机制
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问责力度,对于故意拖延、推诿甚至拒不整改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健全完善审计报告、整改情况通报公告制度等制度,以公开促整改落实;政府督查室把重大事项的整改落实作为督查督办的重要内容,对整改落实不力,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由各级党委、政府或纪委监委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将审计整改结果纳入脱贫攻坚目标管理年度考核体系,凡涉审单位问题整改落实率低于90%的,目标考核不得分。对拒不整改或屡审屡犯、屡禁不止的部门和单位予以公开曝光,以促进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效结合,提高审计整改成效。(吴永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