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曾检查一汽配公司,发现该公司现金日记账除月末余额外,月度中间各日的余额均未结出,遂试着轧了其中一个月各日的余额,竟然发现出现红字余额,笔者以为没有轧准,再轧一次,还是红字,遂询问出纳员。出纳员解释说是因为没有及时记账所致。笔者追问,现金日记账应该是日清月结,怎么能不履行呢?出纳员很是谦虚,马上承认了没有遵守现金核算管理规定,并表示今后一定注意改正。
但当笔者仔细查看了现金日记账其他月份的情况后发现,尽管现金日记账账面上的日期按照序时记载,但其收入和支出多次出现集中记账,如连续好几笔甚至十几笔都是记现金增加,或者都是记现金减少,全年有四个月出现了此种情形,如果严格按照序时记账怎么可能多次出现连续多笔都是增加或都是减少的情形呢?答案只有一个,就是不仅没有序时,而且没有日清,但如果没有序时和日清,出纳就无法核对每天的现金余额。
为了印证分析,笔者打开了多份有关现金收支的记账凭证后发现,前后收支日期颠倒的情况很多,这不仅证实没有按照序时规则进行记账,而且也证明没有按照现金核算办法做到日清,这样不仅很难保证现金日记账不出现红字,而且也使得出纳无法结清和核对每天的现金余额。见此情况后,笔者便继续追问出纳,现金日记账不能做到日清,那你怎么知道每天的余额是多少?怎样保证每天余额的正确性?你的现金日记账不是要经常出错吗?出纳马上解释说不可能出错,因为他每天都轧现金收支票据,肯定一分钱都不差。笔者说想不通他是如何每天轧现金收支票据而又能保证现金余额不出差错的,并将计就计,叫他立马盘点现金,看一看究竟如何轧清收支票据,又是如何保证每天现金余额正确而一分钱都不差的。出纳见笔者要求盘点马上就认错了,说盘点太麻烦,我说不行,这不仅涉及到你所解释的方法是否正确,而且更重要的是涉及到现金余额是否正确的问题。出纳无奈只好打开保险柜,取出了一大堆票据(包括许多白条抵库的借条)和少量现金,但怎么轧就是对不上现金余额,而且差距很大。
笔者遂对其中一张以购货名义已抵库一个多月的185万元现金借条开始了查询,笔者问出纳,这张借条上的日期、金额及借款人真实吗?出纳不知道笔者问话的意图,立马承认肯定真实,于是笔者很快轧出借条日期前一天现金日记账账面上的余额加上借条日期当天取现的总额才6万多元(不考虑当天的现金付出),现金日记账账面上当天根本没有185万元,如何能有185万元现金借出呢?出纳顿时目瞪口呆,经提醒后才如梦方醒,但又辩解说,由于实际上账面未能序时记账,所以不能按照账面上的记账顺序轧余额,笔者领悟了他的意思,立马按照当月初至借条日期发生的现金收支票据重新排序后再轧余额,发现差额更大,这次出纳再也无言以对。于是笔者对其展开了心理攻势,按照我们查账的经验,你们公司十有八九有账外账,这笔185万元现金就是账外账上出来的,而且大账现金日记账上的现金收支都是有选择性记账的,并不是真实收支情况的核算结果,如果选择了一笔大额支出放到账内支出,而当天此前账面又没有大量现金余额时,就肯定会造成账面现金余额出现红字;还有,由于账外账上的现金与大账上的现金混在一起,出纳往往很难注意到大账上的现金是否足够支付日常开支,或者很难把握到月底才决定是否计入大账的现金开支额是否会超过当时大账账面上的现金余额,如果余额不足,则也会造成现金余额出现红字。另外,账面之所以出现多笔收支集中记账,就是因为到月底才决定哪些单据计入大账,出纳没有按照序时记账造成的,这也是造成红字余额的重要原因。总之,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为了节约大家的时间,希望出纳能够如实把185万元借条上的现金来源说明清楚,争取从轻处理。话已至此,出纳不得不拿出了他个人名下的一张信用卡,在索取到该卡的交易明细后终于查明该公司隐瞒销售收入偷逃增值税的真实情况。
原来该公司确有一本账外账,在被检查年度隐瞒了客户用现金购货的900多万销售收入(本文仅涉及被检查年度),平时均由出纳存入该信用卡,185万元的借款就是从此信用卡上付出的,由于隐瞒了大量收入,增值税税负很可能经常出现负数,因此,该公司就通过控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入账抵扣的办法来调节增值税税负,只要略有税负即可,致使该公司的增值税全年的税负仅为0.5%,全年仅象征性地计缴了30多万元的增值税。问题虽已查明,但笔者对此案例有三个方面的感想。
一是对现金的检查几乎是我们大多数税务稽查人员的薄弱环节。这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许多检查人员认为对现金的检查不重要,二是认为对现金的检查太简单。实际上,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现金检查不仅有很大的技巧,而且也可能从中发现大问题,千万不能小视对现金的检查。在我国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纳税人的思想很复杂,依法纳税的观念还未能牢固树立,更多隐瞒收入和利润的问题可能大量存在,通过账外经营来隐匿应纳税情况的问题仍比较严重,因此税务稽查除检查账面情况外,还要善于检查和发现账外与纳税有关的情况。要知道一些存在偷税行为的企业虽然很容易将账外账与大账分开,如很容易将两本账上的收入或往来分开,但很难完全做到账外账与大账没有一丝关联,而这种关联绝大多数情况就是在资金的使用上,往往是大账没钱小账拿,小账没钱大账取,这极易造成大账现金核算的混乱,从而露出蛛丝马迹,而且这几乎是大多数有账外账企业的通病。因此,作为税务稽查人员一定要勤于和善于发现企业这方面的蛛丝马迹,并一追到底,这样常常会使得检查有重大的突破,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
二是检查中要善于发现和分析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出现的异常情况。税务稽查人员往往不关心企业遵守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的情况,但笔者需要提醒的是,如果被检查企业存在偷逃税收的行为,则很可能出现在正常会计核算情形下不可能出现的多种异常情形。如异常的会计对应科目,异常的账务处理,异常的红字余额,异常的会计凭证附件等。总之,对企业在正常会计核算情况下不可能出现的所有异常情况,稽查人员一定要勤于思考和分析,不仅要多问几个为什么,而且还要善于分析其来龙去脉,如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形?什么情形下会出现此情形?其目的是什么?如针对上述案例中汽配公司在现金核算中出现的红字余额以及多笔现金收支集中记账的情形,稽查人员就要能分析其症结所在,分析出只有在不能做到序时和日清,以及可能与账外资金混用情形下才可能出现,从而发现线索并揭示问题。
三是检查中不仅要善于与被稽查对象进行必要的沟通和交流,更要善于抓住检查的发展过程和对方的思维变化进行必要的心理攻势。要知道,检查与被检查是一对矛盾,对矛盾处理得好,就能有利于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在上述案例中,从出纳主动承认没有遵守现金核算规则,到不承认现金余额可能有错,到不敢接受现金盘点,再到对185万元的辩解,最终到不得不拿出隐匿收入的信用卡。这一系列的变化,在很大程度上不仅表现了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进行沟通和交流的过程,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也是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斗智斗勇的过程。在检查中,被检查对象主动承认问题往往是缘于不得不承认的无奈,或者是出于对检查人员的麻痹;而抵赖、狡辩或反对检查人员的观点或要求,往往是出于对关键或敏感问题的回避,这时对检查人员是一种考验,检查人员一定要善于应对被检查对象的这些情形。如可以先在没有暴露自己观点的情况下进行必要的查询或旁敲侧击,如上述案例中笔者先请出纳对185万元现金借条的真实性进行了肯定的回答,如果暴露了问话的意图,出纳可能就会否定此借据的真实性,从而影响对问题的查证甚至可能前功尽弃。再一个问题就是要善于应对对方的辩解甚至是狡辩或抵赖。如上述案例中,出纳对185万元借条辩解的理由确实成立,这时检查人员不能强词夺理,一定要仔细思考和分析,重新找出证明其存在问题的方式方法,如果能够成功,对被检查对象将会产生更大的心理压力,此时很容易突破被检查对象的心理防线,从而使检查工作取得突破性的进展,正如上述案例中到最后出纳不得不承认隐瞒收入并拿出隐匿收入的信用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