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庆市南岸区审计局在实施2018年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时,发现部分单位涉企保证金管理不规范,存在保证金各会计科目混用,已取消保证金未及时清退,保证金期末结存金额未对应到企业名称、户数,相关台账记账错误等问题。区财政局和区经济信息委高度重视,积极整改,采取有力措施,于近日印发了《重庆市南岸区区级涉企保证金资金台账管理办法》。
一是设立涉企保证金资金台账。除按照财务和会计管理相关要求建立账务之外,设立专门涉企保证金资金台账。保证金资金台账由实际收取单位负责建立,落实专人负责,内容包括涉企保证金资金上期结转、本期收取、本期退还、期末结存金额和所涉及的企业名称、户数等情况,按收付实现制记录,反映实际收取、返还和结存情况。
二是建立定期报告和公布制度。明确保证金实际收取单位向其管理机关报送保证金收取、退还及结存情况后,由管理机关负责,于次年1月15日前向区经济信息委报送年度保证金收取、退还及结存情况,并同时抄送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和区财政局将报送情况汇总后于次年1月末前向市经济信息委报送上年度情况,并抄报市财政局。
三是加强涉企保证金监督检查。发挥各级减轻企业负担举报机制和审计部门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制止各种借保证金名义占用企业资金的行为,对违规向企业收取保证金、不按时退还、挪用保证金等行为要严肃查处。同时定期和不定期对涉企保证金收取情况、管理情况和资金台账建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问责和通报。(梁相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