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目的:
以公司产权登记及重大投资项目决策等资料为线索,重点审查;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方法是否符合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有无人为调节资产现象;从资金流向入手,检查有无将投资损失长期挂账或转嫁给“三产”单位。
长期投资主要检查事项:
1. 检查年度内长期股权投资增减变动的原始凭证,对于增加的项目要核实其入账基础是否符合投资合同、协议的有关规定,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对于减少的项目要核实其变动原因及授权批准手续。
2. 检查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是否按规定采用权益法或成本法。常见问题:投资于股票、债券时不按实际支付价款计价,含股利、利息等未在应收股利、应收利息中列示,造成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不真实、不准确。
3. 必要时,应向被投资单位函证被投资单位的投资额、持股比例及发放股利情况。
4. 监盘库存股票及有价证券等,取得盘点表,核对其所有权及金额。
5. 检查长期债券投资的溢价或折价,是否按照有关规定摊销转账;
6. 逐项检查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持续减值情况,作出详细记录,检查:处置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履行了有关的审批手续;原计提的长期减值准备是否按规定转入收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数额账务处理正确做法是: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7. 对于购入溢价发行的债券,不按期结账,不计算利息,不反映债券投资收益,从而调节利润。
8. 将大额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费用,挤列企业的管理费用或财务费用,从而使初始投资成本虚减不实。
9. 有的企业有意少摊或不摊折价,以隐瞒当期利润;有的企业少摊,不摊溢价以虚增当期利润。
10. 企业购入的长期债券,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寻领取的债券利息(如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直接计人当期损益的,还应减去相关费用)作为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