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连云港市审计局对市级39家党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进行了审计,针对发现问题,先后向市政府报送了国有资产出租、政府采购、“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管理使用审计情况等多篇审计信息,并从体制机制层面提出了审计建议。
审计信息得到了市政府高度重视。根据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六个方面提出了23项具体要求,为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有效和安全使用财政资金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意见》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所在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履行法定的财务管理职责。一是要规范预算编制,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二是要将执收的政府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强化财务支出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结算制度,加强支出源头控制和精细化管理,强化专项资金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严格报销审核,保证各项支出规范、安全、有效。三是要健全内控管理体系,强化资产管理,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准确使用会计科目,按规定设置辅助核算,规范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确保会计核算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四是审计、财政等监管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协作配合,定期对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财务管理情况检查,推动形成监督合力。对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属于违纪违法犯罪的,移交纪委监委和司法机关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及经办人员的责任。(薛菀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