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
2018-08-10 17:42 来源:中国会计网
一、 蓝田股份 1、造假污点 据中国证监会1999年10月公布的查处结果,蓝田股份在股票发行申报材料中,伪造有关批复和土地证,虚增公司无形资产1100万元;伪造三个银行账户1995年12月的银行对账单,虚增银行存款2770万元;将公司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的8370万股改为6696万股,对公司国家股、法人股和内部职工股的数额作相应缩减,隐瞒内部职工股在1995年11月6日至1996年5月2日在沈阳产权交易报价系统挂牌交易的事宜。据此,中国证监会当时对蓝田股份主要责任人处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 随后,从1999年到今年的3年间,蓝田股份三度申请配股,均未获得证券监管部门的核准。去年9月21日,证券监管部门再次到蓝田股份进行调查。 2、市场质疑 市场质疑之一:看不到野藕汁卖,何来上亿元的利润。 蓝田股份年报显示,公司的蓝田野藕汁、野莲汁饮料销售收入达5亿元之巨。在一般人的眼里,全国应该到处都卖蓝田野藕汁、野莲汁,而且很热销,但是全国很多地方的投资者表示,并没有看到这种热销场面,甚至在当地市场根本没有见到过野藕汁,看到的只是中央电视台连篇累牍的广告。 市场质疑之二:资料显示,蓝田股份有约20万亩大湖围养湖面及部分精养鱼池,仅水产品每年都卖几个亿,而且全都是现金交易。然而,鱼网围着的20万亩水面到底装了多少鱼?没有人能说清楚,也就没有人知道有多少存货了。再与同样地处湖北的武昌鱼以及相距不远的湖南洞庭水殖相比,其高出几倍的毛利率非常令人难以置信,而且蓝田股份从来也没有给投资者一个合理、详细的解释,只是以蓝田是高科技生态农业、利润就是高来解释。 市场质疑之三:对于蓝田股份的“业绩神话”,近年来一直有很多投资者和研究人员在分析。比如,有人分析认为,2000年蓝田股份的流动资产占资产百分比是同业平均值的约1/3;而存货占流动资产百分比高于同业平均值约3倍;固定资产占资产百分比高于同业平均值1倍多;在产品占存货百分比高于同业平均值1倍。蓝田股份的在产品占存货百分比和固定资产占资产百分比异常高于同业平均水平,蓝田股份的在产品和固定资产的数据是虚假的。也有人分析认为,蓝田股份去年主营业务收入18.4亿元,而应收账款仅857万元,显然不合常理。 蓝田股份这只“绩优高成长股”,给投资者的确留下太多太多的疑团。 蓝田股份可能的造假手法是多计存货价值、多计固定资产、虚增销售收入、虚减销售成本。主要疑点有: 1、应收账款之迷解释离奇。蓝田股份去年主营业务收入18.4亿元,而应收账款仅857万元。公司方面称,由于公司基地地处洪湖市瞿家湾镇,占公司产品70%的水产品在养殖基地现场成交,上门提货的客户中个体比重大,当地银行没有开通全国联行业务,客户办理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结算货款业务,必须绕道70公里去洪湖市区办理,故采用"钱货两清"方式结算成为惯例,造成应收账款数额极小。蓝田股份的这一解释引出新的疑问,该公司似乎在上市公司中又创一项奇迹,即近18亿多主营业务收入主要靠现金交易完成。稍懂财会知识的人士,势必对蓝田股份"钱货两清"方式结算下的销售收入确认产生怀疑。另外,蓝田股份去年野藕汁、野莲汁等饮料销售收入达5.29亿元,难道饮料销售是因市场供不应求而未出现应收账款吗? 2、鱼塘里的业绩神话。蓝田股份上市后的业绩增长令人惊叹,该公司1995年净利润2743.72万元,1996年上市当年翻番实现5927万元,1997年至1999年三年分别为14261.87万元、36472.34万元和54302.77万元。蓝田股份的业绩几乎年年实现翻番增长,直到2000年后才出现萎缩,降至43162.86万元。蓝田股份的业绩主要来自"神奇"的鱼塘效益,原总经理瞿兆玉曾在去年3月称,几年来产品始终处于不愁销的状态。瞿兆玉继而介绍,洪湖有100万亩水面可以开发,蓝田股份现在只开发了30万亩,而高产值的特种养殖鱼塘面积只有1万亩,这种精养鱼塘每亩产值可达3万元,是粗放经营的10倍。据有关报道称,蓝田股份在精养鱼塘推行高密度鱼鸭配套养殖技术,每亩平均产成鱼由350公斤提高到1000公斤,加上养鸭收入,每亩平均收入由1400元提高到近万元,养殖成本降低20%。而同样是在湖北养鱼,去年上市的武昌鱼在招股说明书中称,公司6.5万亩鱼塘的武昌鱼,养殖收入每年五六千万元,单亩产值不足1000元。蓝田股份创造了武昌鱼30倍的鱼塘养殖业绩,其奇迹有多少可信度?如今已越来越遭怀疑。 3、饮料毛利不可思议,按照蓝田股份披露的和蓝田总公司的结算价格为46.8元/箱(24罐)(其中野莲汁为46.8元每箱,野藕汁为44.2元每箱)。按照市场上常见的蓝田野莲汁、野藕汁包装估算,假设每3罐野莲汁、野藕汁为一公斤(每罐蓝田饮料为350ML)大概每公斤饮料蓝田股份获得5.85元的销售额。按上述的计算,每公斤饮料实现利润2.42元。如果按照33%的所得税,蓝田股份每公斤饮料实现的2.42元净利润(税后)至少需要2.42/0.67=3.61元的所得,也就是说蓝田股份靠每公斤5.85元的销售额至少实现了3.61元的利润,利润率为61.71%,在竞争激烈的饮料行业能够实现这种利润吗? 蓝田股份几个可疑的会计科目(单位:万元) 1999.12.31 2000.12.31 2001.6.30 应收账款 1,242 857 3,434 存货 26,614 27,934 44,715 其中:在产品 21,230 22,974 36,483 固定资产 131,438 214,254 215,335 在建工程 43,510 22,514 31,954 应交税金-营业税 15 4 10 应交税金-增殖税 22 28 48 资料来源:蓝田股份2000年报(已审)2001年中报(未审) 应收账款的疑问前已述及,存货的疑问在于其主要构成是在产品,由于在鱼塘里,我们根本不清楚其实际的品种、数量和重量;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疑问与存货的疑问是一样的,蓝田股份主要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都在水里面,谁也搞不清楚水里面有多少宝贝。笔者实在不明白,秦凤英(签字会计师)什么有办法核实水里有多少鱼、又有多少的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 蓝田股份2000年主营收入是18亿元,2001年上半年是8亿元,也就是说每个月收入是1.5亿元,蓝田股份增殖税率是13%-17%,营业税率是5%,可是它一个月只要提4万元的营业税和28万元的增殖税,这样的纳税额比一家年收入5000万元的企业还少,而蓝田是18亿元,这税是不是交得太少了,还是根本就没有那么多的收入? 银广夏靠全资子公司天津广夏创下萃取神话,而蓝田股份是否也靠全资子公司蓝田水产创下鱼塘神话?银广夏的造假金额是7.45亿元,而蓝田股份18亿元的年收入有多少是真实的?截至2001年6月30日,蓝田股份占资产总额(31.8亿元)的77.3%存货、固定资产净值、在建工程(合计24.6亿元)有多少是真实的?蓝田股份净资产名义上有22亿元,但蓝田水产历年来实现了18亿元的利润,这18亿元有多少水分。 3、反思与启示 蓝田造假之路令人深思,总的来说,其失败的原因及其启示主要有: (一)经营管理不善、法制观念淡薄,导致其业绩不佳 蓝田造假丑闻曝光之前,曾经是中国股市中的一面红旗,但令人惋惜的是,蓝田所谓的高业绩均来自于种种虚幻神话和财务包装。我们知道,光靠造假过日子是不行的。企业要发展,求生存,其根本出路在于谨慎投资和合法经营。而蓝田的失败,究其原因,主要是公司管理高层的法制观念极其淡薄,经营管理存在诸多问题,他们在公司业绩不佳的困难时期,不是从强化公司管理内涵来着手想办法、求对策,而是视国家法律法规为儿戏,公然造假,知法犯法,炮制了所谓“金鸭子”、“野莲汁野藕汁”和“无氧鱼”的动人故事,企望靠骗取贷款来过日子。本来,蓝田上市时曾经募集了两个多亿的资金,公司高层应该适时实施正确的投资战略,以引导企业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但是,事与愿违,蓝田的管理高层并未真正从这方面去考虑问题。事后发现,蓝田的经营管理环节存在诸多漏洞,诸如资金大量流失和财务报告虚假等等,致使公司的真实业绩状况不断恶化。由此,我们的启示是: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造假者多行不义必自毙!而公司管理高层应该努力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以增强企业的赢利能力。 (二)政企严重不分、治理机制失灵,导致公司发展误入歧途 按照常规,蓝田的问题早就存在,应该不会再有人出面给予蓝田贷款支持,但是,令人费解,丑闻败露前一直有不少专业银行盲目对其进行贷款,致使国家资财遭受巨额损失。事后发现,蓝田高层与地方政府存在密切关系。正是由于地方政府过分袒护公司,政企严重不分,蓝田的管理高层才敢于知法犯法,有恃无恐。另外,公司治理机制失灵,这也是蓝田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一方面,公司的董事长一言九鼎,擅自将蓝田交给了一个不懂业务和素质不高的人掌管;另一方面,公司在缺乏明确的投资战略的情形下盲目扩张。由于蓝田的公司治理机制失灵,盲目投资、管理不善,致使其主业萎缩,误入歧途。最后,蓝田的真实业绩水平不断下滑,只能靠造假来维持生计。由此,我们的启示是:市场竞争是很激烈的,一家公司如果不及时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强化公司内涵,终究会被市场淘汰。同时,作为地方政府,应该正确处理与企业之间的关系,避免过多地干预企业行为,以保证其正确的发展方向。 (三)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失当、执业水平偏低,导致其造假行为得逞 如前所述,蓝田的造假丑闻的曝光,不是来自于对蓝田进行常年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而是来自于业外人士,这着实让人吃惊。其实,蓝田主要是通过虚假交易或事项来“创造利润”,其造假手法非常简单。注册会计师只要认真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便可以轻易发现蓝田的造假问题,但是,注册会计师却没有查出任何问题。事后发现,蓝田的会计账目非常混乱,按理说注册会计师是不能表示意见的,但是,对蓝田进行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却发表了相应的审计意见,其执业水平之低,责任意识之弱,令人叹息!由于未能及时发现蓝田的造假行为,致使许多对其进行贷款的银行受牵连,国家资财遭受重大损失。由此,我们的启示是:在任何时候,我们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工作决不能放松,尤其是作为证券市场“守护神”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要敢于坚持原则,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以减少审计失当的风险。同时,各会计师事务所应该不断健全其质量控制机制,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能力和道德水准,以保证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运行。 二、 银广夏事件 (一)弥天大谎——中国安然事件 银广夏公司全称为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证券简称为ST广夏(000557)。1994年6月上市的银广夏公司,曾因其骄人的业绩和诱人的前景而被称为“中国第一蓝筹股”。2001年8月,《财经》杂志发表“银广夏陷阱”一文,银广夏虚构财务报表事件被曝光。专家意见认为,天津广夏出口德国诚信贸易公司的为“不可能的产量、不可能的价格、不可能的产品”。以天津广夏萃取设备的产能,即使通宵达旦运作,也生产不出所宣称的数量;天津广夏萃取产品出口价格高到近乎荒谬;对德出口合同中的某些产品,根本不能用二氧化碳超临界萃取设备提取。 (二)疑点 (1)利润率高达46%(2000年),而深沪两市农业类、中草药类和葡萄酿酒类上市公司的利润率鲜有超过20%的。 (2)如果天津广夏宣称的出口属实,按照我国税法,应办理几千万的出口退税,但年报里根本找不到出口退税的项目。2000年公司工业生产性的收入形成毛利5.43亿元,按17%税率计算,公司应当计交的增值税至少为 9231万元,但公司披露 2000年年末应交增值税余额为负数,不但不欠,而且还没有抵扣完。 (3)公司2000年销售收入与应收款项保持大体比例的同步增长,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合计与短期借款也保持大体比例的同步增长,考虑到公司当年销售及资金回笼并不理想,显然公司希望以巨额货币资金的囤积来显示销售及回款情况。 (4)签下总金额达60亿元合同的德国诚信公司(Fedelity Trading GmBH)只与银广夏单线联系,据称是一家百年老店,事实上却是注册资本仅为10万马克的一家小型贸易公司。 (5)原材料购买批量很大,都是整数吨位,一次购买上千吨桂皮、生姜,整个厂区恐怕都盛不下,而库房、工艺不许外人察看。 (6)萃取技术高温高压高耗电,但水电费1999年仅20万元,2000年仅70万元。 (7)1998年及之前的财务资料全部神秘“消失”。 (三)造假与违规情况 2002年5月中国证监会对银广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自1998年至2001年期间累计虚增利润77 156.70万元,其中:1998年虚增 1776.10万元,由于主要控股子公司天津广夏1998年及之前年度的财务资料丢失,利润真实性无法确定;1999年虚增 17 781.86万元,实际亏损 5 003.20万元;2000年虚增56 704.74万元,实际亏损 14 940.10万元;2001年 1-6月虚增 894万元,实际亏损2 557.10万元。从原料购进到生产、销售、出口等环节,公司伪造了全部单据,包括销售合同和发票、银行票据、海关出口报关单和所得税免税文件。2001年9月后,因涉及银广夏利润造假案,深圳中天勤这家审计最多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会计师事务所实际上已经解体。财政部亦于9月初宣布,拟吊销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加荣、徐林文的注册会计师资格;吊销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并会同证监会吊销其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同时,将追究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责任。 (四)造假流水线 据庭审记录,1999年11月,董博接到了广夏(银川)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兼董事局秘书丁功民的电话,要求他将每股的利润做到0.8元。董某便进行了相应的计算,得出天津广夏公司需要制造多少利润,进而根据这一利润,计算出天津广夏需要多大的产量、多少的销售量以及购多少原材料等数据。1999年的财务造假从购入原材料开始。董博虚构了北京瑞杰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市京通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市东风实用技术研究所等单位,让这几家单位作为天津广夏的原材料提供方,虚假购入萃取产品原材料蛋黄粉。姜、桂皮、产品包装桶等物,并到黑市上购买了发票、汇款单、银行进账单等票据,从而伪造了这几家单位的销售发票和天津广夏发往这几家单位的银行汇款单。有了原材料的购入,也便有了产品的售出,董博伪造了总价值5 610万马克的货物出口报关单四份、德国捷高公司北京办事处支付的金额5 400万元出口产品货款银行进账单三份。为完善造假过程,董博又指使时任天津广夏萃取有限公司总经理的阎金岱伪造萃取产品生产记录。于是,阎金岱便指使天津广夏职工伪造了萃取产品虚假原料入库单、班组生产记录、产品出库单等。最后,董博虚构天津广夏萃取产品出口收入23 898.60万元。该虚假的年度财务报表经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并入银广夏公司年报,银广夏公司向社会发布的虚假净利润高达12 778.66万元。2000年,财务造假行动继续进行,只是此次已不再需要虚构原材料供货方。依旧是接受了丁功民的指示,董博伪造了虚假出口销售合同、银行汇款单、销售发票、出口报关单及德国诚信贸易公司支付的货款进账单,同时同样指使天津广夏职工伪造了虚假财务凭据。结果,2000年天津广夏共虚造萃取产品出口收入72 400万元,虚假年度财务报表由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刘加荣、徐林文签署无保留意见后,向社会发布虚假净利润41 764.6431万元。2001年年初,为进一步完善造假程序,董博虚报销售收入从 天津市北辰国税局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500份。除向正常销售单位开具外,董博指使天津广夏公司职员付树通以天津广夏公司名义向天津禾源公司(系天津广夏公司萃取产品总经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90份,价税合计22 145.6594万元,涉及税款3764.7619万元,后以销售货款没有全部回笼为由,仅向北辰区国税局交纳“税款”500万元。2001年5月,为中期利润分红,银广夏总裁李有强以购买设备为由,向上海金尔顿投资公司借款1.5亿元打入天津禾源公司,又以销售萃取产品回款的形式打回天津广夏账户,随后其中1.25亿元以天津广夏利润的形式上交广夏公司。据董博当庭供述,在造假过程中,部分财务单据及所 涉及的银行公章,是其在电脑上制作出来的。这样,依据庭审及起诉书,银广夏造假是一个由李有强同意、丁功民授意、董博实施、阎金岱协助,以及刘加荣、徐林文“明知”有假而不为的过程。 (五)审计情况 (1)银广夏编制合并报表时,未抵销与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也未按股权协议的比例合并子公司,从而虚增巨额资产和利润。注册会计师未能发现或报告有关重大虚假问题,违反了《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5号——合并会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的相关要求。 (2)注册会计师未能有效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在对天津广夏的审计过程中,将所有询证函交由公司发出,而并未要求公司债务人将回函直接寄达注册会计师处。2000年发出14封询证函,没有收到一封回函。对于无法执行函证程序的应收账款,审计人员在运用替代程序时,未取得海关报关单、运单、提单等外部证据,仅根据公司内部证据便确认公司应收账款,违反了《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一审计证据》的相关要求。 (3)注册会计师未有效执行分析性测试程序,例如对于银广夏在200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的同时生产用电的电费却反而降低的情况竟没有发现或报告;面对银广夏2000年度生产卵磷脂的投入产出比率较1999年度大幅下降的异常情况,注册会计师既未实地考察,又没有咨询专家意见,而轻信银广夏管理当局声称的“生产进入成熟期”,违反《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1号——分析性复核》和《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2号——利用专家的工作》的相关要求。 (4)天津广夏审计项目负责人由非注册会计师担任,审计人员普遍缺乏外贸业务知识,不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严重违反《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和《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3号——审计计划》的相关要求。 (5)对于不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异常增值税及所得税政策披露情况,审计人员没有予以应有关注;在收集了真假两种海关报关单后未予以必要关注(例如注册会计师审查的几份事实上根本不存在的盖着“天津东港海关”字样的报关单上,每种商品前的“出口商品编号”均为空白,稍通外贸实务常识的人都能发现,这是违反报关单填写基本要求的);对于境外销售合同的行文不符合一般商业惯例的情况,未能予以关注;未收集或严格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件;未关注重大不良资产;存在以预审代替年审、未贯彻三级复核制度等重大审计程序缺陷,违反《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审计证据》、《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3号——审计计划》、《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6号——审计工作底稿》等多项准则的相关条款。 三、 新大地 广东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地),主营精炼茶油,业内籍籍无名,却在中介机构的护航下,一路过关斩将、成功过会,成为“ 茶油第一股”。然而,《每日经济新闻》接到的举报信却称:这是巨大的谎言,投资者、机构和监管层都被欺骗。 第一、作为主营业务收入的"半壁江山",招股书披露新大地的茶油业务最近3年毛利率分别高达60.66%、43.5%和36.19%,但据此计算得出的生产成本严重不足,甚至不够买油茶籽、茶饼等主要原料。 第二、2010年度、2011年度新大地有机肥产量分别高达2555.34吨、9254.16吨,而同期耗用的茶粕占比分别仅为2.54%和1.28%,远远低于45%的技术工艺最低标准。 第三、新大地最近3年前10大客户涉及到的22家客户中,有近10家被查出包括关联交易、可能存在虚假交易等问题,甚至还指向了新大地董秘赵罡、验资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合宇以及黄运江的多位亲属。 第四、赵合宇作为新大地的验资签字注会,同时担任新大地第三大股东大昂集团的总裁。大昂集团持股633.46万股,将因新大地上市获得数千万甚至上亿元的财富增值,存在重大利益关联。而注册会计师编号显示,赵合宇在挂靠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同时,还兼任北京中兴新世纪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这已涉嫌违反《会计法》禁止兼职执业和持股等相关条款的规定。 离奇的成本核算 新大地公司的上述销售单价,不仅与经销商提货价格存在较大悬殊,甚至还严重脱离了原材料成本。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实地调查和咨询资深业内专家获得的数据显示,油茶籽压榨、茶粕浸出的出油率分别为20%、5%;照此推算,经过压榨、浸出两道工序后,理论上的油茶籽出油率为24%。 5月22日下午,记者采访赣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经济林研究室主任、高级工程师吴延旭了解到,100斤普通品种的油茶籽,能压榨出20斤毛油,100斤茶饼能浸出3~5斤毛油。尔后,这一说法也得到了江西仰山园油茶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谢波的证实。 那么,以2011年度为例,新大地公司的油茶籽采购价格为8573元/吨,按照油茶籽的两道工序24%的出油率保守估算,当年油茶籽提取毛油的直接材料成本高达35721元/吨; 如采用茶饼浸出毛油的方法,当年的茶饼采购价格为2044元/吨,按照茶饼浸出5%的出油率测算,当年茶饼提取毛油的直接材料成本也高达40883元/吨。 将毛油提纯为精炼油,还要经过脱水、脱酸、去除杂质等工艺,还有损耗,所以精炼油的直接材料成本将超过35721元/吨。 根据新大地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其精炼茶油去年的销售单价为52684元/吨,按照去年36.19%的毛利率计算,营业成本为33618元/吨,这其中包含了三大部分: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但离奇的是,即便是这三项之和(33618元/吨),也大幅低于直接材料(35721元/吨)一个单项的数值。 报表显示的生产成本,竟然不够买材料的钱。这样的产品是如何生产出来的?这让人疑惑。 进一步核算,记者还发现更离奇的结果。既然新大地去年的直接成本为35721元/吨 (油茶籽压榨)和40883元/吨(茶饼浸出),按照茶油0.915g/ml的密度折算,1吨精炼油约1093升,那么用油茶籽、茶饼生产精炼油的原料成本就分别高达16.34元/500ml和18.70元/500ml。 但是,根据记者实地调查的结果,新大地公司的经销商提货价格低至16.40元/500ml。 疑问产生了:经销商的提货价竟低于生产一桶油的直接原料成本。那么,人工成本、包装成本、房租、设备折旧、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各种税费又到哪里去了呢?新大地公司的这份招股说明书揭示的财报奇迹,令人叹为观止。 收入篇 新大地:茶粕用量数据打架 有机肥涉嫌虚增巨额利润 118吨茶粕造出9254吨有机肥? 从2010年建成一条年产9000吨有机肥生产线并于当年投产和销售开始,目前新大地公司的有机肥业务主要是普通型有机肥。 招股说明书披露,有机肥的技术主要体现在通过原材料的合理选择和配比,来充分发挥其肥药双效的功能。其生产是以茶粕、茶壳、畜禽粪便、动植物残体等富含有机质的副产品资源为主要原料,并与无机调理剂、有机调理剂、腐熟促进剂和微生物接种剂按一定配比混合均匀,调节好各堆肥参数,经发酵腐熟后制成。 新大地用茶粕生产高效杀螺型有机肥,其制备方法为用茶籽粕45%~60%、鸡粪25%~45%、磷肥0.5%~3%、有机添加剂5%~20%、微生物腐熟剂0.5%~3%、杀螺增效剂1%~4%。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从招股说明书所披露的年产有机肥6万吨的募投项目情况来看,新大地公司所生产的有机肥中,仅茶粕一项原料的需求比例就高达45%。 从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来看,主要原材料是茶粕、茶壳和配料,所需的茶粕、茶壳以及配料分别为2.7万吨、2.7万吨和6000吨,三者之间占比分别为45%:45%:10%。 新大地公司2010年度、2011年度分别实现有机肥2440.90吨、9312.49吨的销量,按照茶粕含量45%的最低标准推算,对应所需的茶粕原料分别为1098.41吨、4190.62吨。 然而,按照当年的茶粕用途来看,实际用于生产有机肥的茶粕,远远低于上述理论需求量。 招股说明书第304页“公司用于生产洗涤品、茶皂素和有机肥的茶粕数量及占比情况”部分显示,在2010年度、2011年度,有机肥耗用的茶粕分别只有64.82吨、118.14吨。 同样来自招股说明书的信息显示,2010年度、2011年度有机肥产量分别高达2555.34吨、9254.16吨。 可见,同期用于生产有机肥的茶粕,占比分别仅为2.54%、1.28%,远远低于45%的技术工艺最低标准。如此巨大的差距,透露出什么问题? 一位资深财务专家表示,这样的数据打架,往往意味着少计成本或虚增收入,目的只有一个虚增利润。 少计成本VS虚增收入 一方面,如果新大地公司有机肥的实际销售数据属实,那么按照茶粕最低占比45%推算,2010年度、2011年度分别高达2441吨、9312吨的有机肥销量,对应的茶粕使用量分别为1098吨、4191吨,较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数据多出1033.59吨、4072.48吨。 这意味着,茶粕的成本被少计了,同期茶粕的均价分别为1427.94元/吨、1552.94元/吨,根据差额计算,仅茶粕方面就将少计成本147.59万元和632.43万元,短短两年累计少计成本807.63万元。 另一方面,若使用的茶粕量属实,那么有机肥的产量和售量就存在大量虚增。按有机肥中茶粕最低占比45%推算,在分别仅耗用64.82吨和118.14吨茶粕的情况下,2010年度、2011年度能生产出的有机肥仅为144.04吨、262.53吨,对应虚增有机肥产量和销量分别为2296.86吨、9049.96吨。 考虑到同期有机肥的销售均价分别为1049.29元/吨、1102.63元/吨,仅在茶粕有机肥方面,2010年度、2011年度就分别虚增收入241.01万元、997.88万元,短短两年累计虚增收入1238.89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自2010年开始生产和销售有机肥,新大地公司当年实现销售收入256.12万元,销量为2440.90吨;随后的2011年,新大地公司有机肥销售收入同比大幅增长300.91%,达到1026.83万元,销量为9312.49吨。 对于有机肥方面利润的大幅提高,招股说明书给出的解释称,2011年公司有机肥销售收入同比大幅增长300.91%,主要是由于其产量同比大幅上升262.15%,销量同比大幅上涨281.52%。 但是,在主要原材料茶粕消耗量同比增长82.26%,且远远低于工艺标准的情况下,有机肥产量和销量同比大幅上涨,的确奇特。 更让人费解的是,新大地公司2010年度、2011年度有机肥的毛利率,居然还分别高达25.11%、41.92%。 四、 新大地 http://wenku.baidu.com/view/f6695824192e45361066f550.html 下载不下来,链接这个网址 五、 绿大地 2011年3月17日,绿大地公司发布公告称,董事长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被公安机关逮捕。4天后,中国证监会在其官网上表示,证监会在2010年3月就因绿大地涉嫌信息披露违规立案稽查,发现公司存在涉嫌虚增资产、虚增收入、虚增利润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1、虚增资产 (1).相关资料 根据绿大地2007年上市时的招股说明书显示,截止到2007年6月30日,公司资产合计约为4.5亿,其中流动资产中的存货一项达到1.8亿。绿大地的主要货物为各类苗木。据报告,绿大地的报表上显示的苗木价格与市场上的价格完全不一致。某种苗木市场上报价是60元,但是到了绿大地就变成了300元。 除了货物价格造假以外,“他们的地价也是假的”。绿大地总部位于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在昆明二环以外,属于偏远的郊区,人烟稀少。“他们报自己的地价是100万一亩,”但是当时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地价为20万一亩。 (2).审计程序 (1)注册会计师需要对相关材料证件进行检查,但是 没有甄别合同及相关文件真伪的义务。 (2)查阅相关文件、合同等计价依据。 (3)实地察看,了解相关市场信息。 我们认为由于专业受限,注册会计师对合同真伪有免责权利,如果在相关资产市场价值难以可靠获取的情况下,这一免责或许就能够被发展为一项漏洞。更或者,由于伪造合同的责任由管理层承担,注会又对此免责,那些肆意造假的前者若是遇上了防守不严的后者,岂不是一拍即成。所以,我们认为在合同真伪签证免责上,应该对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予以细化,而非一概全免。 2、虚增收入 1.相关资料 据媒体报道,绿大地上市之前一共有一二十枚假公章来伪造上市材料。根据绿大地2010年年报全年收入总额为35,905.95万元,而其中绿化工程占据了34484.67万元,这无疑是审计重点所在。 2.审计程序 (1)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确定销售的真实性 (2)关注日后退货、收款的相关记录 (3)结合银行对账单,落实现金流动 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其提供的10年审计报告,发表了无法表示意见,其中第五项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摘录如下:2010年度,绿大地公司的“成都198工程项目”确认工程收入36,196,305.78元和工程成本27,239,884.30元,由于绿大地公司不能提供经建设方和监理方确认的完工进度和完整的工程合同预计总成本,且工程部所提供的已完工工程实际成本与财务部的相关记录不一致,财务部记录成本较工程部记录成本多2,769,547.79元。我们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相关会计认定进行合理确认。 3、玩弄现金流 1.相关资料 在绿大地2010年一季报中,仅合并现金流量项目就有多达27项差错,其中8项差错为几千万元,几亿元的差错多达12项。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下: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57亿元、1.57亿元、6.14亿元,更正后均为空白。绿大地到底借到1.57亿元现金了没?6.14亿元债务究竟还了还是没还?为何会有巨额虚构数据?原因不得而知。 2.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审查现金流,最重要的对象是银行对账单,因为它来自第三方——银行,是对企业现金流转客观全面的记录。它具有如下特点1.可获得性强。2.证明力强。 3.相关度高。在报表上你可能看见绿大地往A公司打了500万,绿大地给B打了500万,绿大地再给A公司打了500万。现金流看上去就有了1500万。 但是,通过银行对账单你就能发现,这只是500万的一个循环。绿大地打给A,A打还给绿大地,绿大地再打给B,B还给绿大地,再一次转给A。 4、频繁更换事务所 (1)可能购买审计意见。绿大地自2007年末上市至今,3年时间就更换了3家审计机构、3任财务总监,而且每次都是发生在年报披露前夕。在2008年之前,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与绿大地合作时间长达7年。加之审计费用在短暂的一年间增长近一倍,更为引人怀疑的是变更事务所的原因不尽合理。由于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失效,上市公司审计的委托人是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审计机构明显处于被动的地位。 因此,当企业财务总监或审计机构发现上市公司年报存在利润操纵行为时,要么与企业“合谋”进行利润操纵,要么坚持原则,卷铺盖走人。鉴于上述原因和该公司三年间频繁更换事务所以及公司丑闻,我们不排除其购买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2)接受委托前,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不足。了解被审计单位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以及不接受此项业务的原因。审计师应特别关注沟通的核心问题,如管理层诚信问题、会计审计意见分歧问题、前任会计师曾与被审计单位治理层沟通过的关于管理层舞弊、违反法规行为以及内部控制缺陷问题等。 (3)接受委托后的沟通也明显不足。尽管委托后的沟通不是必要程序,但对本案例来说我们认为及其重要。因为2009、2010年财务报告对其关联方交易、资产减值、销售退回都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公允性,所以像这种前后期存在勾稽关系的事项,应尽可能取得前任的工作底稿,并要对比较数据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