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年检审计需明确六个问题
2018-08-10 10:20 来源:中国会计网
由于各地工商年检公告不仅对审计范围的规定不同,而且每年都在变动,每年的关注点都不一样。加上一些地区的工商部门与注册会计师之间缺乏沟通,且注册会计师也没有义务向工商部门传递审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变化信息,从而产生了不少困惑。因此,注册会计师在工商年检审计中需明确6个重要问题。 明确社会审计的职责 社会审计是通过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真实、公允地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合理保证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注册会计师的职责只是如实反映披露,无需认定也无法定性是否抽资。社会审计与国家审计的区别在于,社会审计是委托审计,没有审计调查权和处罚权,同时,也不能代替执法部门的职业判断。 明确什么是鉴证 通俗地讲,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就如同一个收藏家提供的“宝石”,注册会计师的职责就是运用专业知识,鉴别该“宝石”的真伪。如果“宝石”是真的,就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如果“宝石”有瑕疵,应当指出“宝石”是真正的“宝石”,但有瑕疵,发表保留意见;而如果“宝石”秦推罚陀Φ背鼍叻穸ㄒ饧蝗绻薹ㄔ擞现代手段检测,则应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因此,如果没有注册会计师,收藏家提供任何材料均宣称是“宝石”,就会导致市场上“宝石”泛滥。 明确社会审计的依据 社会审计的依据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准则,评判的标准是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制度》或《企业会计准则》。也就是说,只要企业经济业务发生是真实的,当其他法律法规与审计准则不一致时,评价的依据仍以审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或会计准则为准。审计报告只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是否符合会计制度或会计准则发表意见。这也是为何审计报告首先声明了注册会计师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并声明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了编制。 明确社会审计的范围 社会审计的单位范围是被审计单位,虽然注册会计师有时也会延伸取得被投资单位的相关资料,但这种延伸取证也是为保证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的真实性服务的。即使是被审计单位的母子公司,如果没有委托审计,注册会计师也无权进行审计。社会审计的时间范围是被审计单位委托的审计年度。注册会计师鉴证的是历史财务信息,即虽然注册会计师审计时会延伸到以前年度检查大额交易的期初余额,延伸到次年初检查期后收回情况,但这些程序都是为保证审计年度财务信息真实性和公允性服务的。 明确审计报告的使用者 从理论上讲,审计报告是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满足社会公众对财务信息的需要。审计报告的使用者包括:政府各部门、银行、投资者和债权人,而小企业审计报告的使用者,实际上主要是工商、税务、银行、外汇管理、外经贸等国家主管部门。因此,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如果仅反映其他应收款及工商登记事项在审计年度的变更情况,那税务部门就无法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应纳税所得额情况,银行也无法评价被审计单位资产质量、经营实力和偿债能力。 明确审计上的“重要性”概念 注册会计师采用的现代审计方法主要是抽样审计,只关注影响财务信息的重大金额。《最高人民法: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不仅承认了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也在很大程度上采纳了审计程序论的观点。 其中第七条规定了免责条款:已经遵守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并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但仍未能发现被审计的会计资料错误;审计业务所必须依赖的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虚假或者不实的证明文件,会计师事务所在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下仍未能发现其虚假或者不实。而且采用了审计准则上的重要性原则,以合理地保证而非绝对地保证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由此可见,应明确审计上“重要性”的概念及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