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审查清除“发票乱象”
2018-08-10 10:20 来源:中国会计网
发票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审计过程中发现,利用假发票牟取不当利益的情况时有发生,如何清除“发票乱象”,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审查发票代码反映的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将12位发票代码做了详细说明,审计人员要重点审查:是否存在用国税发票支付地税费用或者是用地税发票支付国税费用,如购买的办公用品应使用国税商品销售发票,如使用地税发票,则为不合格发票,餐饮发票如用国税发票,也属于不合格发票;发票专用章显示的地域与地区代码是否一致,如一张发票地区代码为山东潍坊的发票,发票加盖的印章是山东青岛某公司的,显然就是不合规票据。 其次,审查发票客户名称与本单位名称是否一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发现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用于税前扣除和财务报销”。 第三,审查购买实物的发票是否附有供应商提供的明细清单和单位验收证明。对办公用品等实物资产购置,要重点审查是否附有供应商提供的明细清单,发票上所列商品货物规格型号与实际业务和事项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变更商品货物或其规格型号的行为,发票上记载的数量、单价、金额与验收证明是否相符,是否存在大头小尾或调整数量或金额的行为。 第四,审查资金与货物的流向一致。通过对单位资金、货物等流向和发票信息的审核分析,可以检查其业务的真实性。重点审查银行对账单上的收款人与金额是否与发票一致,避免“真发票假业务”的现象发生。 第五,审查发票开具项目是否合理、齐全。审核发票时要注意发票项目是否填写齐全,重点查看开票日期是否符合常理、数量单价和金额是否相符,是否存在量少价高或量多价低等不合理现象。 第六,抽查是否存在发票开具单位与发票实际领购人不相符的行为。在实际审计检查工作中,发现有些发票虽然是真发票,但到税务网站的发票流向模块查询,显示的发票实际领购人信息与加盖的发票专用章信息不符。因此,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时,除对发票的真伪进行严加审查外,还要通过税务网站抽查发票的开具方与领购方是否一致,避免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的现象发生。 综上所述,审计人员在对发票进行审查时,应当把握“真发票、真业务”这一核心原则,积极、主动、有效的发挥好审计监督的职能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