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十堰市政府印发《关于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加快全市经营性国有资产脱钩改制步伐,实行国有企业分类监管改革,确保到2020年形成更加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这是该市审计局服务改革发展取得的一项最新成果。
去年,该市审计局在对市城投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审计、东风教育分局以及部分市直单位经济责任和财务收支审计中,发现存在由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健全、政企剥离不彻底等问题。对此,该局先后形成4份审计信息,报送市委、市政府,并提出了加快顶层设计,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等建议,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和高度重视。该市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要求从市级层面加强对国有资产的集中统一监管,出台相关监管制度办法,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
《方案》明确全市集中监管企业的数量名称、干部管理权限和监管事项清单以及企业的功能类型,要求商业类国有企业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公益类国有企业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方案》强调,要进一步完善监管企业的法人治理、业绩考核目标和党建工作责任等情况,要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企业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企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强化权利责任对等,保障有效履职,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运行效率。《方案》还要求在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集中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重组,集合国有资源、整合国有资产,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分门别类建设资本雄厚、主业突出、运转高效、资产结构合理、风险可控的专业化国有资本集团,发挥国有经济在该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保障性、先导性作用,增强国有资本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促进十堰经济高质量发展。(刘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