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审计局认真学习贯彻《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和胡泽君审计长讲话精神,立足重庆实际,推动修订出台了《重庆市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县审计机关投资审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投资审计外部环境,健全完善投资审计操作规程,规范投资审计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区县投资审计各项制度得到初步完善。一是促进区县政府修订出台投资审计管理办法,截至目前,已有7个区县政府新出台与投资审计相关的管理办法8个,4个区县正在酝酿出台新的投资审计管理办法,18个区县已修订或正在修订原有投资审计管理相关制度21项。二是促进区县审计局完善和修订内部操作规范,23个区县审计局新出台规范审计流程及现场管理、加强中介机构管理等审计业务操作管理办法33个,17个区县审计局修订原有内部管理办法36个。
区县投资审计计划管理得到有效加强。一是计划实施的严谨性得到保障。对过去10年内跨年度久审不结项目进行了清理,督促30个区县局及时办结506个跨多个年度久审不结的项目,有效控制了投资审计风险。二是计划的编制要素齐全。各区县局加强了计划调研,当年可以达到审计条件的项目才纳入市局审批计划项目。进一步明确了项目名称、审计开始结束时间等关键要素,纠正了以往计划只报数量或者计划与实际开展情况不一致等问题。三是计划编制充分结合自身审计力量,合理安排审计进度,实现了计划可控,纳入计划项目数量明显减少。四是计划执行情况实现了可监督,改变了以往市局计划管理处室只能根据区县局审计项目结束后填报台账被动掌握计划执行情况的困局。
中介机构管理得到规范。40个区县局均对中介机构库的管理实现了管用分离,并在入库数量、入库资质、动态管理等方面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尤其是按照市局文件要求,规范了中介机构选用过程,能严格按随机抽取、按轮次选用、竞争性谈判的相应规则规范选用中介机构,杜绝人为操控,防控廉政风险。
投资审计重点更加突出。要求区县局在审计过程中,不再单一审工程造价,审计监督更加全面,严格贯彻“五审并举”思路:一审造价,看有无高估冒算问题,审核工程价款真实性。二审财务,审查建设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关注建设资金全过程走向。三审管理,发现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揭示建设业主单位不履职和不正确履职的行为。四审质量,揭示质量安全内控制度缺失、验收不合格等带来的质量安全隐患。五审效益,评价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是否达到项目建设的目标。(刘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