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关于规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工作的通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工作的通告》,自2021年12月1日起,申请办理个人转让股权变更登记,申请人须向县市监局政务中心窗口提交加盖税务部门印章的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转让股权完税信息表》。经查验已完成税款缴纳(纳税申报)的,市监部门依法为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未完成税款缴纳(纳税申报)的,不予办理。
咨询电话:0556-4633857或0556-4612375。
怀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