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抓好支持脱贫攻坚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的通知
皖税函[2020]89号 2020-04-03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税务局,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省税务局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积极发挥税费优惠政策对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的支持作用,助力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现就进一步抓好支持脱贫攻坚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提升政治站位。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中央面向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要充分认识和发挥税费政策在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涉农产业发展、激发贫困地区创业就业活力、推动涉农普惠金融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与推动扶贫工作统筹安排、协调推进。
二、要加强学习培训。日前,省税务局编制了《安徽省支持脱贫攻坚税费优惠政策清单》(以下简称《政策清单》,见附件1)和《安徽省支持脱贫攻坚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以下简称《政策指引》,见附件2),涵盖基建、产业、区域等六个方面政策,分别列出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要组织税务干部尤其是基层办税服务人员对政策内容和相关办税流程进行全面学习,确保熟练掌握。要充分发挥税务系统扶贫干部带动引领作用,带头学懂学透《政策清单》和《政策指引》,帮助扶贫地区群众和相关企业用足用活用好税费优惠政策。
三、要强化宣传辅导。一方面,要依托《政策清单》和《政策指引》,结合本地区扶贫重点、产业结构、区域特点,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多措并举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辅导。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当地党政部门沟通,建立交流合作机制,拓宽政策宣传途径,将政策落实深入到具体扶贫工作中,与群众生活和生产活动有机结合,使税费政策在扶贫项目推进中精准对接、灵活运用。
四、要及时跟踪反馈。要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情况,加强调查研究,随时收集政策落实情况和工作建议,重视部门间信息沟通,广泛听取意见,对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回应、答疑解惑。对政策执行中各方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要及时反馈,确保税费政策落地见效,更好发挥税费优惠政策对脱贫攻坚的支持引导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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