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怎样计算?
答:根据《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规定,报名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一般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不应早于全日制学历毕业时间。
问:报名地点可有明确要求?
答:2020年我市中、高级资格报名按属地管理原则。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合肥市;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合肥市。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其工作单位在合肥市的。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不得在合肥市报名。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报名注册时间为2020年3月12日至3月29日,缴费时间为2020年3月12日至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