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阜阳市税务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缴税业务进驻市车管所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安徽省公安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车辆购置税业务办理进驻车管所的通知》(皖公办[2019]129号)要求,自2019年6月1日起,阜阳城区车辆购置税缴纳业务进驻阜阳市车管所,实现车辆购置税缴纳与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一门、一次”办理。届时纳税人既可以选择在市车管所缴纳车辆购置税,也可以选择市民中心二楼五号厅车辆购置税窗口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阜阳市税务局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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