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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及事故罚款应怎么做账?

2015-07-21 16:43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企业对单位负责人的安全奖励及安全事故罚款应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计入哪个科目核算?

  答:《企业会计准则——职工薪酬》第二条规定,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第一条规定,本准则将企业因获得职工提供服务而给予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对价,全部纳入职工薪酬的范围。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规范的对职工的股份支付,也属于职工薪酬。

  (二)职工薪酬,包括企业为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提供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等,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对职工安全事故奖励,是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报酬,属于职工薪酬;企业对职工安全事故罚款,是对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报酬的减少,应冲减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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