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小企业会计准则 | 企业会计准则 |
收入确 认条件 |
发出商品且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 |
企业销售商品时,如同时满足以下5个条件,即可以确认为收入: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
科目 | 不涉及“发出商品”科目 | 如果售出商品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则不应确认收入,已经发出的商品,应当通过“发出商品”科目进行核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