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处理
答:依据【国税函[2010]79号】第五条: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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