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
2004-03-22 10:40 来源:中国会计网
(1)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的所有者权益,企业应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股权投资准备),或——其他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准备)”账户,贷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账户。
(2)被投资单位因接受捐赠等增加资本公积的,企业应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股权投资准备),或——其他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准备)”账户,贷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账户。
例:A企业对B企业的投资占B企业注册资本的70%.2000年12月B企业接受其他单位捐赠的设备一台,价值2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4年,预计净残值为零。B企业2003年12月出售该台设备,所得出售收入5000元。假设所得税率为33%.B企业和A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
B企业的会计处理:
①2001年接受捐赠设备
借:固定资产 20000
贷: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13400
递延税款 6600
②2003年出售该项设备
借:固定资产清理 5000
累计折旧 15000
贷:固定资产 20000
借:银行存款 5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5000
借:递延税款 66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6600
借: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134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3400
A企业的会计处理:
①2000年B企业接受捐赠设备
借: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股权投资准备)
9 380(13 400×70%)
贷: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9 380
②2003年B企业出售该项设备时,A企业不作账务处理。
因被投资单位产生的外币资本折算差额投资企业应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增加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准备)同时增加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