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投资
2004-03-22 09:46 来源:中国会计网
1.短期投资的入账成本如何确定?
短期投资的投资成本是指企业取得各种股票、债券、基金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放弃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等。企业购入的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核算,不构成投资成本。具体按以下方法确定:
(1)以现金购入的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投资成本。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核算,不构成短期投资成本。
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现金,先作为其他货币资金处理,待实际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2)投资者投入的短期投资,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3)企业接受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短期投资,或以应收债权换入的短期投资,按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如果所接受的短期投资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按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作为短期投资成本,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单独核算。涉及补价的,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短期投资的实际成本:
①收到补价的,按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②支付补价的,按照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4)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短期投资,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短期投资成本。涉及补价的,按照以下规定确定换入短期投资成本:
①收到补价的,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②支付补价的,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短期投资成本。
2.购入股票、债券、基金等短期投资时如何记账?
企业购入的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作为短期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作如何处理:
借: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
贷: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
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核算,会计处理如下:
借: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后的金额)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按应领取的现金股利、利息等)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资金(按实际支付的价款)
3.接受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或以应收债权换入方式取得的短期投资如何记账?
(1)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短期投资,或以应收债权换入短期投资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坏账准备(按该项应收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应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交税金(按应支付的相关税金)
(2)如果所接受的短期投资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后的余额)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按应领取的现金股利、利息等)
坏账准备(按该项应收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应交税金(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3)如果涉及补价的,分别情况处理:
①收到补价的:
借: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后的余额)
坏账准备(按该项应收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银行存款(按收到的补价)
贷:应收账款(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应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交税金(按应支付的相关税金)
②支付补价的:
借: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后的余额)
坏账准备(按该项应收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按应支付的补价和相关费用)
应交税金(按应支付的相关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