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短期投资清偿债务时债务人如何记账?
2004-01-16 14:03 来源:中国会计网
以短期投资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按债务账面价值转销债务,按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结转投资,将债务账面价值扣除投资账面价值和相关费用等之后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或资本公积。对短期投资计提了减值准备的,还应将相关的减值准备予以结转。
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如支付补价,补价作为债务的部分偿还,借记“应付账款”等,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
如收到补价,补价作为短期投资的补偿,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贷记“短期投资”。
例:20×1年12月31日,A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B公司,含税价为468 000元。20×2年5月1日,B公司资金周转暂时发生困难。经双方协议,A公司同意B公司将其拥有的一项短期股权投资用于抵偿债务。该项短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470 000元,计提的相关减值准备为51 700元。B公司转让该项短期股权投资时发生相关费用20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B公司:
(1)计算:
债务重组日,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468000元
减:所转让投资的账面价值470 000元
发生的相关费用2000元
差额一4000元
(2)会计处理
借:应付账款468 000
短期投资减值准备51 700
贷:短期投资470000
银行存款2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51 700-4 000)47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