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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如何确定?

2004-01-16 11:46     来源:中国会计网     
    根据获取无形资产的渠道不同,其入账价值应该分别确定:

  (1)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

  (2)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但是,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该项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3)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无形资产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

  ①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②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4)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无形资产,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

  ①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实际成本;

  ②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实际成本。

  (5)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实际成本:

  ①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②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

  A.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B.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

  (6)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经计入各期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在该项无形资产获得成功并依法申请取得权利时,不得再将原已计入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资本化。

  (7)企业购入的土地使用权,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待该项土地开发时再将其账面价值转入相关在建工程(房地产开发企业将需开发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转入存货项目)。

  无形资产在确认后发生的支出,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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