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简单明了,一看便知。
有些财务人员单纯追求“简单”,但却不明了。如收、付款凭证,只写“收款”“付款”二字;转账凭证,只写“转成本”、“调整科目”等。根据要求对收付款业务,摘要应写明收、付款的性质,即写明收什么款,付什么款,如写明“收东升厂销货款”、“收华强公司投资款”;“付包装物押金”、“付购料款”等。对于转账业务,应写明转账内容,如“结转材料成本差异”、“转入库材料成本”、“收入转本年利润”、“购设备未付款”等。
(2)字迹清楚,语句通顺。
字迹不能潦草,尤其要注意语句通顺,不能有语法错误,如“某公司收我公司款已付”、“某公司欠款收入账”、“某厂退款”等容易让人误解。严格讲如第一句应写成“付某公司货款”,第二句应写成“收回某公司欠款”,第三句应写成“收到某厂退款”。
(3)根据附件,提炼摘要。
在实际业务中,有的记账凭证摘要写着“归还某厂的垫付款”,可原始凭证是汇出购货款;有的将收入款计入应付款。附件应真正表明业务的发生及完成情况,填写会计摘要时,应根据附件的内容写明业务的性质,概括其业务内容,让人一目了然,但是不能照抄。如有的会计人员将原始凭证的内容全部写入记账凭证“摘要”栏,“摘要”文字过于繁琐。会计账簿的“摘要”栏应有重点地摘录记账凭证的“摘要”内容。
(4)红字冲账,摘要明确。
财务人员更正错账时,其红字冲账内容没有原始凭证或附件,应在摘要栏写明冲账原因或业务内容,如写明“更正某年某月某号记账凭证错账”、“冲减退货进项税额”等。
总之,会计摘要的书写虽然不能像会计科目那样规范、标准,但会计人员应努力提高自己对会计业务事项的表达和概括能力,力求使会计摘要的书写标准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