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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借款的账户设置及会计处理

2016-06-01 17:23 来源:中国会计网 | 会计通-中国会计行业门户 | 会计论坛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的各项借款。

  (一)账户设置

  为了反映企业长期借款的本金、应计利息及归还本息情况,企业要设置“长期借款”账户,该账户贷方登记借款的本金及每期计提的利息,借方登记归还的本息。期末贷方余额反映的是尚未归还的借款本息。

  (二)长期借款会计处理举例

  【例】某企业1月1日向银行借入120万元,期限3年的借款用于购建固定资产。借款年利率为7%,每年计息一次,按复利计算,到期一次归还本息。该项固定资产于第二年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做如下会计分录:

  1.取得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1200000

    贷:长期借款       1200000

  2.假定将长期借款全部用于在建工程时

  借:在建工程       1200000

    贷:银行存款       1200000

  (注:如果长期借款用于开发项目,则借记“开发成本”科目)

  3.第一年计息时:

  第一年应计利息:1200000×7%=84000(元)

  第一年每月应计计息:84000÷12= 7000(元)

  第一年每月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       7000

    贷:长期借款       7000

  (注:如果长期借款用于开发项目,则利息费用借记“开发成本”科目)

  4.第二年应计利息:(1200000+84000)×7%=89880(元)

  第二年每月应计计息:89880÷12=7490(元)

  第二年每月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       7490

    贷:长期借款       7490

  5.第三年应计利息:(1200000+84000+89880)×7%=96171.6(元)

  第三年每月应计计息:96171.6÷12=8014.3(元)

  第三年每月会计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      8014.3

    贷:长期借款      8014.3

  (因第三年固定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以后,所以第三年发生的借款利息应计入财务费用)

  6.借款到期归还本息:

  本息额=1200000+84000+89880+96171.6=1470051.6(元)

  借:长期借款      1470051.6

    贷:银行存款       1470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