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收支是指企业发生的与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支。
1.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盘盈利得、罚没利得、捐赠利得、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等。
企业应当通过“营业外收入”账户来核算营业外收入的发生及结转情况。期末,应将该账户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特别注意:过去捐赠利得计入“资本公积”,现在接受捐赠产生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属于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利得。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转作“营业外收入”。
2.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盘亏损失、罚款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包括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和无形资产出售损失。在处置过程中发生的处置收人与处置的账面价值以及税费进行比较,如果收入小于处置的账面价值及税费,就要计人“营业外支出”。
企业应通过“营业外支出”账户,核算营业外支出的发生及结转情况。期末,应将该项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如果处置的是固定资产,处置的损失是从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转到营业外支出,借记“营业外支出”账户,贷记“固定资产清理”账户。如果是处置无形资产发生的净损失,是通过直接挤出。处置一项无形资产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账户,贷记“无形资产”账户。这里的贷记“无形资产”转出的是无形资产的初始人账价值(原值),同时要转出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额,借记“累计摊销”账户,还有其他税费,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账户,这时借贷不相等,挤出一个差额,如果在借方就是营业外支出。
借:银行存款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累计摊销
营业外支出
贷: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