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国会计行业!
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学习 > 会计实务操作 > 正文

货款已收,主营业务成本已知道,但是未发货,怎么做会计处理?

2016-05-19 15:01 来源:中国会计网 | 会计通-中国会计行业门户 | 会计论坛

  问:货款已收,主营业务成本已知道,但是未发货,怎么做会计处理?

  答: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或预收账款

  按下面准则不符合收入确定条件(未考虑流转税确认问题) 小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确定条件:应当在发出商品“且”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第四条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进项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