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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业务承租方的会计处理应注意什么问题?

2016-05-18 15:31 来源:中国会计网 | 会计通-中国会计行业门户 | 会计论坛

    作为承租方,比较关键的是在租赁开始日确认租人资产的价值,记录未确认融资费用。通常是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人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并将两者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但是,如果该项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的比例不大(30%),承租方在租赁开始日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记录租入资产和长期应付款,此种情况下不存在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要注意相关折现率的确定。如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折现率的选取顺序为:出租方的租赁内含利率、租赁合同规定利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时,分摊率的选取原则要与现值计算的利率选定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