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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会计处理案例

2016-05-13 16:49 来源:中国会计网 | 会计通-中国会计行业门户 | 会计论坛

  企业进入清算阶段后,原经营期间用的损益类科目,如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外收支等都不用了,固定资产处置也不再通过因定资产清理科目了,其他资产负债类科目与经营期间一样。损益类增设清算费用和清算损益两个科目。

  清算费用:用于专门核算企业清算期间的各项费用成本。其内容包括:清算机构成员的工资报酬、公告费用、咨询费用和办公费用、诉讼费用及清算过程中必须支付的其他的清算费用。这些费用从现有财产中优先支付。“清算费用”账户借方登记清算期间的各项清算费用;清算结束时,将其全部发生额从该账户的贷方转入清算损益的借方,本账户无余额。

  清算损益:属损益类账户,专门核算企业清算期间所实现的各项收益和损失。“清算损益”账户的贷方反映企业的清算收益,其内容包括清算中发生的财产盘盈、财产重估收益、财产变现的收益和无法偿还的债务等;该账户的借方反映企业的清算损失,其内容包括清算发生的财产盘亏,包括损失财产、变现损失和无法收回的债权;期末余额可能在贷方也可能在借方,再将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账户。清算结束时,该账户无余额。

  例:企业清算时有应收账款30万元,收回25万元,有5万已不能收回。有办公设备账面价值3万元,作价1万元卖掉,支付欠员工工资3000元。

  借:银行存款250000

      清算损益50000

  贷:应收账款300000

  借:银行存款10000

     清算损益20200

  贷:固定资产30000

  应交税费--增(销)200

  注:固定资产损失应进行专项申报扣除。

  借:应交税费--增(销)200

  贷:银行存款200

  借:清算费用3000

  贷:银行存款3000

  借:清算损益3000

  贷:清算费用3000

  最后结余银行存款256800元,清算损益-70500元,无所得,不要交清算所得税。

  股东分配剩余财产256800元,扣除累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部分后,与初始出资额比较,确定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注销清算后应报送《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和《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

  股东分配剩余财产,若是法人股东,减除相当于盈余和未分,再扣除股权计税基础后确认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并入应纳税所得额征企业所得税。自然人股东扣除股权计税基础后,全部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包括相当于盈余和未分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