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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加工补偿出口销售业务

2016-05-05 15:20 来源:中国会计网 | 会计通-中国会计行业门户 | 会计论坛

  (一)加工补偿出口销售业务的种类

  加工补偿出口销售业务按照补偿的形式不同,可分为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生产出口销售业务和补偿贸易出口销售业务两种。

  1.来料加工、来料装配和来样生产出口销售业务

  它是指由外商提供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必要时提供某些设备,由外贸企业按照外商的要求加工或装配成产品后再销售给外商,外贸企业收取加工费的销售。

  2.补偿贸易出口销售业务

  它是指由外商提供生产技术、设备和必要的材料,由外贸企业负责生产,然后用生产的产品分期归还外商的销售。

  (二)加工补偿出口销售业务的经营方式

  加工补偿出口销售业务按照经营方式的不同,可分为自营加工补偿出口销售业务和代理加工补偿出口销售业务两种。

  1.自营加工补偿出口销售业务

  它是指由外贸企业独自与外商签订合同,承担加工补偿业务,然后组织工厂进行生产,向外商交货时收取加工费,或以生产的产品偿还引进技术、设备及材料价款的销售业务。

  2.代理加工补偿出口销售业务

  它是指由工厂委托外贸企业对外签订合同,由工厂直接负责生产,负担加工补偿业务中所发生的国内外费用,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结汇,收取外汇手续费的销售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