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国会计行业!
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学习 > 会计实务操作 > 正文

资本公积如何转增资本

2016-02-01 15:23 来源:中国会计网 | 会计通-中国会计行业门户 | 会计论坛

资本公积如何转增资本

 

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中资本公积的核算只设置两个明细科目:资本(或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

 

1.“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核算内容主要包括:

 

(1)股东投资溢价;股票发行费用(冲减资本公积)。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差额:借差,借记“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贷差,贷记“资本公积”。

 

(3)“拨款转入”在“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中过渡。

 

2.“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核算内容主要包括:

 

(1)以权益结算股份支付通过“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过渡。

 

(2)“权益法”下,享有被投资企业除损益外的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

 

(3)关联方交易时,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差额。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值变动差额。

 

(5)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日公允值大于原账面值的差额。

 

(6)其他“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不包括的内容。

 

股本溢价属于投资者投资性质,属于准资本,上市公司资本公积中只有股本溢价可以转增股本。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后,新发生的经济业务形成的“其他资本公积”不能用于转增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