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汇总表按照以下方式做:
我们在编制科目汇总表的时候,首先应该将汇总期内各项交易或事项所涉及到的总账科目填列在科目汇总表的“会计科目”栏内;其次,应该根据汇总期内所有的记账凭证,按照会计科目分别加计其借方发生额和贷方发生额,然后将其汇总金额填列在各相应会计科目的“借方”和“贷方”栏内。按照会计科目汇总之后,应该分别加总全部会计科目“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来进行试算平衡。
科目汇总表按照汇总的方式不同可以分为两种:
1.全部汇总。是将一定时期内(10天、半月或一个月)的全部记账凭证全部汇总到一张科目汇总表内的汇总方式。
2.分类汇总。是将一定时期内(10天、半月或一个月)的全部记账凭证分别按照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收付款的记账凭证和转账凭证来进行汇总。
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在编制科目汇总表的时候,可以设置“科目汇总表的工作底稿”,首先将本期记账凭证中各总账科目的借方和贷方发生额在“科目汇总表工作底稿”中进行记录、汇总,期末就将“科目汇总表工作底稿”中的各总账科目的借方、贷方发生额合计数分别抄在科目汇总表相应总账科目上的“借方”和“贷方”栏内,从而用来提高编制科目汇总表的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