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科目汇总表的时间如下所示:
科目汇总表编制的时间,应根据经济业务量的多少而定,可选择3天、5天、10天、15天或1个月。
科目汇总表亦称‘记账凭证汇总表”。定期对全部记账凭证进行汇总,按各个会计科目列示其借方发生额和贷方发生额的一种汇总凭证。
依据借贷记账法的基本原理,科目汇总表中各个会计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合计与贷方发生额合计应该相等,因此,科目汇总表具有试算平衡的作用。
科目汇总表是科目汇总表核算形式下总分类账登记的依据。
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亦称“记账凭证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是根据记账凭证定期汇总编制科目汇总表,并据以登记总分类账的一种账务处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