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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线更正法的不足

2016-01-12 09:57 来源:中国会计网 | 会计通-中国会计行业门户 | 会计论坛

划线更正法的不足如下所示:

 

《规范》规定:“登记账簿时发生错误,应当将错误的文字或者数字划红线注销,但必须使原有字迹仍可辨认;然后在划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者数字,并由记账人员在更正处盖章。”“由于记账凭证错误而使账簿记录发生错误,应当按更正的记账凭证登记账簿。”根据《规范》的规定可以看出,划线更正法适用的情况包括两点:一是记账凭证填制无误;二是登记账簿时发生错误。如果这种错误是在当期发现的,划线更正法的适用及更正方法毋庸置疑。但如果记账凭证填制无误,账簿登记错误是在本月已办理结账并报出会计报表后的次月才发现的,应否更正?如何更正?对此《规范》尚未明确规定。

 

这种错误如果不进行更正,或是采用划线更正法以外的两种方法进行更正,不仅使错账更正方法的体系出现漏洞或混乱,而且发生错误当月记账凭证与账簿记录不符的问题会一直存在,违背了账、证一致的基本要求。如果采用一般的划线更正法进行更正,①会导致该账户本期发生额与期末余额产生变动,使已报出报表的相关信息与账簿数据不符,影响账、表的一致性;若对已报出报表进行追踪更正又是一个费时费工的过程。②如果该账户是一个损益类科目,对其更正不仅会涉及其他账户的连锁更正,而且会造成发生错误当月的账面“本年利润”账户余额与损益表上的“本年利润累计数”不同。按照损益表中“本年利润累计数=上月本年利润累计数 +本月本年利润数”的对照填列关系,则会出现“本年利润累计数”的断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