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的目的、意义和现状
1.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在企业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经常会通过打折、送物、抽奖、买即赠,有条件地向客户赠送服务等方式促销,那么这些赠送给客户的礼品,其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将是摆在企业和相关人员面前的一个问题。
2. 研究现状。国内目前关于企业促销赠送礼品的有关个人所得税处理问题的研究不多,而且大多都集中在税收处理研究方面,会计处理方面的研究不多,不能详细说明不同方式下的个人所得税会计处理及实际与理论的差异,在全面建设和谐社会、不断完善会计制度建设的背景下,对企业礼品赠送的有关个人所得税会计处理有待进一步进行探讨。
二、企业礼品赠送的类型和企业进行账务处理的科目
1. 销售行为。企业采取购买货品就赠送实物(“买即赠”、“满就送”)等方式进行销售,是为了扩大份额、增加销量,费用一般在“销售成本”科目进行账务处理。
2. 广告宣传。企业向待发展的、非固定的客户对象赠送纪念品,是为了提升形象、扩大影响力,费用一般在“广告宣传费”科目进行账务处理。
3. 公关交流。企业在公关活动过程中,向单位或个人赠送纪念品,是为了便于业务谈判、对外来往、公关接待等,费用一般在“业务招待费”科目进行账务处理。
4. 无偿捐赠。企业的无偿赠送行为(公益性捐赠、救济性捐赠和其他捐赠),是为了履行社会责任,而不是为了利润,费用一般在“营业外支出”科目进行账务处理。
三、企业礼品赠送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一)理论处理
1. 销售行为。关于赠送的礼品,会计上不做礼品销售处理。如果作为销售费用,就允许据实税前扣除,如果商品和礼品同时开在一张发票上,礼品不征收增值税,否则作为视同销售,礼品就要征收增值税。
例1:某商场五一购物节,甲顾客购商品满10 000元,可以得到电饭煲一台,商品含税价格为10 000元,购进成本为9 000元,电饭煲含税价格为200元/台,购进成本为180元/台。商场不对赠品开具发票。
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0 000
销售费用 29.06
贷:主营业务收入 8 547.0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482.05
借:主营业务成本 180
主营业务成本 9 000
贷:库存商品——电饭煲 180
库存商品——商品 9 000
需注意的是:甲顾客受赠的电饭煲,是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的同时送的赠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 广告宣传。企业单独赠送给客户的纪念品,无论是购入的还是自制的,视同销售货物,都要按成本价和应交税费记入“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科目。
例2:南昌某乳业公司(一般纳税人)在母亲节期间,为树立品牌形象,开展了赠送奶粉活动,活动期间共赠送奶粉6 000箱,每箱市场价格为105元,实际成本60元,另支付广告费4 500元。
(1)结转成本:
借:销售费用 471 600
贷:库存商品 36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7 100
银行存款 4 500
(2)计提个人所得税:借:其他应收款 94 32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94 320
3. 公关交流。企业将购入或自产的货物作为礼品用于公关交流,依对个人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3:某企业将自制的饮品赠送他人,不含税成本价为6 000元,成本利润率为10%。
(1)结转成本: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7 722
贷:其他业务收入 6 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122
借:其他业务支出 6 000
贷:库存商品 6 000
(2)计提个人所得税:
借:其他应收款 1 544.4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 544.4
4. 无偿捐赠。
例4:南昌某电脑企业为奖励贫困高考考生,将价值5 850元的电脑赠送给这些贫困学子.会计处理如下:
(1)结转成本:
借:营业外支出 5 850
贷:库存商品 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
(2)计提个人所得税:
借:其他应收款 1 17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 170
(二)实际操作
在实际工作中,礼品的个人所得税,往往不可能向礼品拥有者收取,故代缴的个税实际上还是由赠送礼品的单位承担,礼品的价值也就成为税后所得。会计处理也就随同赠送礼品本身所记入的会计科目入账。
1. 若是将宣传用的礼品记入了“销售费用”科目,那么代扣的税款也同样记入“销售费用”科目。上述例2的会计处理就变成:
(1)结转成本:
借:销售费用——广告业务宣传费 471 600
贷:库存商品 36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7 100
银行存款 4 500
(2)计提个人所得税: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94 32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94 320
2. 若是用于公关交际所赠的礼品记入“管理费用”科目,那么代扣的税款也同样记入“管理费用”科目,上述例3的会计处理就变成:
(1)结转成本:
借:管理费用 7 722
贷:其他业务收入 6 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122
借:其他业务支出 6 000
贷:库存商品 6 000
(2)计提个人所得税:
借:管理费用 1 544.4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 544.4
3. 若是无偿捐赠的礼品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那么代扣的税款也同样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上述例4的会计处理就变成:
(1)结转成本:
借:营业外支出 5 850
贷:库存商品 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
(2)计提个人所得税:
借:营业外支出 1 17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 170
(三)会计理论与实践操作存在差异的影响
当前,不管是主动申报的代扣缴的个人所得税,还是补充申报的个人所得税,一直都将税款记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支出”科目,会计理论与实践操作的差异也就体现在能否税前扣除上。国家相关部门并未进行明确规定,有一定的争议,希望相关部门早日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四、结束语
企业发生向个人赠送礼品的行为时,要依据有关规定,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要清楚知道会计处理的理论和实际操作存在一定的差异,尤其要清楚礼品的由来,它是确定收入的主要依据,要进行正确的收入计量,税费也要同时按时缴纳。
要防止企业假借赠送礼品来逃税漏税的行为,进一步提高会计及管理人员的素质,也需要税务等其他部门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加强监督管理,这样企业的合理运营以及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就会得到必要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