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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采购入库的“暂估入账法”

2015-08-04 16:24 来源:中国会计网 | 会计通-中国会计行业门户 | 会计论坛

  对于工业企业来说,如要正确反映企业的资产、负债、成本,就必须合理地处理期末的“暂估入账”业务。各个企业的业务特点、会计核算方式、会计环境以及业务人员的见解都不可能完全一致,因此各企业“暂估入账”的具体操作方法也不尽相同,下面所介绍的“暂估入账”法就另有特色,因为它实质上是实价入账。

  目前财务软件有物料模块、应付模块、成本模块、总账模块等模块,更易于操作,下面所介绍的暂估入账法就是建立在这样的系统基础上的,方便实用,大家可以借鉴一下。

  一、采购入库操作流程

  应付模块中有一个采购订单界面,采购部在签订采购合同后,在正式采购前须在系统的采购订单界面录入订单内容,包括合同号、供应商、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价格、数量、到货日期、运输及付款条款等,然后将合同正本交财务部。财务部收到合同正本后对采购订单进行复核,并将合同存档。复核后的采购订单不能修改。系统中的采购订单是用于向供应商订货的单据,其格式和内容是可以编辑的。

  在材料到达前采购员在系统中根据采购订单自动生成入库单,并打印出来。一个采购订单可以分数次入库,即可以多次生成入库单,但当数量超过订单限制时,系统将会报警,并将报警信息打印在入库单上。采购员在入库单上签字后将入库单交仓库验收。

  仓库验收入库后在入库单上签字,将财务联和采购联交采购员,并在系统中确认过账,这时入库材料就进入了材料子系统了,公司就可以查询到这笔材料的入库及库存情况。

  发票到达后,采购员将发票单据、入库单、申购单等单据整理并粘贴好交财务部入账。财务部将这些单据核对准确无误后,在系统中生成入库凭证。

  二、“暂估入账”操作

  至月末发票单据仍未到达的,财务部就需做“暂估入账”操作了。

  月末财务部将所有单据齐全的入库单转为入库凭证,剩下未转为入库凭证的入库单就是要“暂估入账”的入库单,为稳妥起见,将这些需暂估入库的入库单清单发一份给采购部备查。

  通过程序支持,暂估操作是可以自动化的,点击系统中“暂估入账”按扭,系统自动进行暂估入账操作。系统在入库单信息上加注暂估标记,在应付账子系统登记一笔应付款记录,并有暂估标记,同时产生暂估凭证:

  借:原材料

  其他应收款:暂估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暂估

  下月初,将上月“暂估入账”冲回,产生红冲凭证,此时应付账子系统记入一笔红冲金额,将上月“暂估入账”数据冲回,子系统中入库单的“暂估”标记消失,处于未编制凭证状态,材料子系统数量、金额不变。

  采用这种材料“暂估入账”法一方面保证了月末总账和子系统账的完全一致,同时材料子系统账始终和仓库实物数据一致,应付账子系统明细账能够反映材料到货和发票到达的实际情况,更重要的是暂估入账材料的“暂估”价格其实就是采购实价,据此计算的生产成本是完全正确的。

  值得注意的是,不管采取何种“暂估入账”法,发票单据是必需及时交到财务部来办理账务手续的,在实践最好采用考核机制来保证发票单据的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