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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利用公式计算填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项目?

2015-07-30 16:10 来源:中国会计网 | 会计通-中国会计行业门户 | 会计论坛

  “借款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资金。本项目可以根据“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本金”账户的贷方发生额填列。

  计算公式如下:

  借款收到的现金=“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本金”账户的贷方发生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