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期末,将“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等账户的期末余额,分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等账户,贷记“本年利润”账户;
(2)期末,将“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等账户的期末余额,分别转入本账户,借记“本年利润”账户,贷记“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等账户。
(3)将“投资收益”账户的净收益,转入“本年利润”账户,借记“投资收益”账户,贷记“本年利润”账户;如为净损失,作相反会计分录。
(4)年度终了,应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账户,借记“本年利润”账户,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如为净亏损,作相反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