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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

2015-07-28 16:52 来源:中国会计网 | 会计通-中国会计行业门户 | 会计论坛

  问:企业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如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答:企业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发生了交易费用也要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也就是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等于公允价值加上交易费用。

  注意:企业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不构成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

  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当按照该投资的面值,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科目,按照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实际支付的价款与面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