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摊费用的归集和分配是通过“待摊费用”账户进行的。发生或支付各项待摊费用时,记入该账户的借方,同时记入“银行存款”、“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应交税金”等账户的贷方;按受益期限摊销时,记入该账户的贷方及“制造费用”、“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账户的借方。期末为借方余额,表示已经发生或支付但尚未摊销的费用。“待摊费用”按费用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分别反映和监督各种待摊费用的发生和摊销情况。
2015-07-28 15:51 来源:中国会计网 | 会计通-中国会计行业门户 | 会计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