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国会计行业!
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学习 > 会计实务操作 > 正文

低值易耗品怎样记账?

2015-07-28 14:18 来源:中国会计网 | 会计通-中国会计行业门户 | 会计论坛

    低值易耗品摊销是指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经营过程中使用的包装容器等领用时,将其价值一次转作生产费用或有关支出,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当期收入的抵减数。

  “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下设“在库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三个二级科目。根据管理需要,可以再按品种设明细科目。

  举例说明:企业购进1000元工具,按低值易耗品核算,当日领用700元。

  买入时,

  借:低值易耗品-在库低值易耗品 1000

    贷:现金 1000

  领用时,

  借: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 700

    贷:低值易耗品-在库低值易耗品 700

  借: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 350

    贷: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按五五摊销法,领用时摊销一半) 350

  报废时,

  借: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 350

      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 350

    贷: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 700

  要是不采用五五摊销法,而采用一次转销法,就更简单了:买入时分录相同;

  领用时,

  借: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700

    贷:低值易耗品-在库低值易耗品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