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差错的形式
会计政策适用差错
主要表现为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采用了法律或会计准则等行政法规、规章所不见解的会计政策,一些企业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有可能由于各种原因而采用了会计准则等行政法规、规章所不允许的原则和方法。二是会计估计上的差错。如:按照我国会计制度规定,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专门借款费用,满足一定条件的,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就予资本化,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差。如把后者也予以资本化,计人固定资产的价值,则属于会计政策适用差错。如果企业由于上述各种原因造成会计核算的差错,如不加以调整,可能会使公布的会计报表所反映的信息不可靠,并有可能误导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会计报表阅读者的决策或判断,因此,企业应当根据差错的性质及时纠正,以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和完整,从而保证会计信息的相关和可靠。
会计估计错误
由于经济业务中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经常需要做出估计。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会计估计会发生错误。例如企业在估计某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时,多估计或少会计了预计使用年限,这种情况就是会计估计差错。还有,一些企业在估计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时发生错误;又如,国家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应收账款年末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坏账准备,企业有可能在年末多计提或少计提坏账准备,从而影响损益的计算。
其他差错
在会计前期核算中,企业有可能发生除以上两种差错以外的其他差错。例如,账户分类以及计算错误;在期末应计项目与递延项目未予调整;漏记已完成的交易;对事实的忽视和误用;提前确定尚未实现的收入或不确定已实现的收入;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划分差错、滥用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等等。
前期差错的会计处理
(一)不重要的前期差错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重要的前期差错,企业不需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但应调整发现当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属于影响损益的,应直接计入本期与上期相同的净损益项目;属于不影响损益的,应调整本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
A公司在20×6年12月31日发现,一台价值9 600元,应计入固定资产,并于20×5年2月1日开始计提折旧的管理用设备,在20×5年计入了当期费用。该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该资产估计使用年限为4年,假设不考虑净残值因素。则在20×6年12月31日更正此差错的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9 600
贷:管理费用
5 000
累计折旧
4 600
假设该项差错直到20×9年2月后才发现,则不需要做任何分录,因为该项差错已经抵销了。
(二)重要的前期差错的会计处理
对于重要的前期差错,企业应当在其发现当期的财务报表中,调整前期比较数据。具体地说,企业应当在重要的前期差错发现当期的财务报表中,通过下述处理对其进行追溯更正:
(1)追溯重述差错发生期间列报的前期比较金额;
(2)如果前期差错发生在列报的最早前期之前,则追溯重述列报的最早前期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
对于发生的重要的前期差错,如影响损益,应将其对损益的影响数调整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整;如不影响损益,应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