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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款中常见的作假手法

2015-07-16 14:55 来源:中国会计网 | 会计通-中国会计行业门户 | 会计论坛

    短期借款指企业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的各种借款,包括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款项。

  1、 虚计费用,调节利润

  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短期借款利息采用预提的方式,每月计入财务费用。有的企业为了调节当年损益,就采用虚提银行借款利息,通过期间费用账户转入当年损益。如:某企业12月份借入一笔为期八个月的银行借款,利息总额为8万元,规定在借款到期时连同本金一同归还。按照规定,利息应采用预提的方法,每月计入财务费用账户1万元,但该企业为了在年末光交所得税,就采用在当年多预提短期借款利息的舞弊手段,于年末将8万元利息全部计入当年损益,使当年利润少实现7万元,漏交所得税2.31万元。

  2、 将短期借款(特别是展期的短期借款)记录,反映为长期借款,导致短期借款信息失真。

  3、通过连续展期将应由长期借款解决的资金变通为短期借款,如通过连续展期形式将获取的流动资金借款用于购建固定资产,付短期借款信息失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