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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和BT业务的会计处理及案例分析(2)

2015-07-07 17:46 来源:中国会计网 | 会计通-中国会计行业门户 | 会计论坛

  (4)通过预测高速公路的大修周期,为保证高速公路移交时保持良好的运营状态,高速公路移交前的运营期内,每年需预计发生的大修等费用,按现值计算预计负债为:预计支出=10×6.1446=61.446(万元)

  借:管理费用 61.446

  贷:预计负债 61.446

  (5)经营期间发生的各项经营养护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2

  贷:银行存款 2

  (6)经营期间的没年收入:

  借:银行存款 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7)经营期内每年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

  贷:累计摊销 100

  (8)10年经营期满,项目移交时,由于在特许经营期间,高速公路收费权—“无形资产”已经摊销完毕,无需再作会计处理,只进行实物交接。

  第二个情况:项目公司外包某施工企业建造的会计处理。

  【例题】某市政府欲建一高速公路,决定采取BOT方式筹建,经省物价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厅等相关部门许可,投资方经营收费30年,期满归还政府。2010年由甲公司投资10亿元,组建了高速公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在签订BOT合同后组建了项目公司并开始项目运作。丙公司中标承建该项目的主要工程(项目公司外包),并于2010年下半年进入施工建设阶段,整个建设工程预计在2013年10月1日前完工。经营期间通行费收入归甲公司所有,经营管理费用由甲公司承担。

  【分析】

  1、建造期间,丙公司所提供的建造服务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丙公司发生各种成本的会计处理,按照建造合同收入规定处理。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结算工程价款

  借:应收账款——甲

  贷:工程结算

  确认计量收入费用:

  借: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

  2、甲公司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要求:BOT业务所建造基础设施不应作为项目公司的固定资产,而是作为无形资产或者金融资产。

  (1)项目开工前的会计核算

  项目进行土地预审、环境评价、水土保持及工程可行性研究发生的前期费用的会计处理: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2)建造期间,甲公司按合同规定计量支付给丙公司工程款

  借:无形资产

  贷:应付账款——丙

  (3)建造过程如发生借款利息,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处理:

  借:无形资产

  贷:应付利息

  (4)通过预测高速公路的大修周期,为保证高速公路移交时保持良好的运营状态,高速公路移交前的运营期内,每年需预计发生的大修等费用,按现值计算预计负债:

  借:管理费用

  贷:预计负债

  (5)经营期间发生的各项经营养护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

  (6)经营期间,通行费收入: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