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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实不符如何调整账务

2015-07-06 16:02 来源:财会信报 作者:为之 | 会计通-中国会计行业门户 | 会计论坛

 
  造成账实不符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财产物资保管过程中发生的自然损耗;财产收发过程中由于计量或检验不准,造成多收或少收的差错;由于管理不善、制度不严造成的财产损坏、丢失、被盗;在账簿记录中发生的重记、漏记、错记;由于有关凭证未到,形成未达账项,造成结算双方账务不符,以及发生意外灾害等。针对以上情况,应进行以下处理:
  (1)现金日记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数额不相符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来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然后再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核对,以查明账实是否相符及盈亏情况。现金清查后应填写“现金盘点报告表”并据以调整现金日记账的账面记录。
  (2)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不相符:通过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进行核对,来查明银行存款的实有数额。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不一致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双方或一方记账有错误;二是存在未达账项。对于未达账项,应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整。
  (3)各项财产物资明细账余额与财产物资的实有数额不相符:对各项财产物资的盘点结果,应逐一填制盘存单,并同账面余额记录核对,确认盘盈盘亏数,填制实存账存对比表,作为调整账面记录的原始凭证。
  (4)有关债权债务明细账账面余额与对方单位的账面记录不相符:一般采用发函询证的方法进行核对。在保证往来账户记录完整正确的基础上,编制“往来款项对账单”,寄往各有关往来单位。对方单位在核对往来款项后将“往来款项对账单”退回,如果对方单位盖章表示核对相符;如果对方单位认为往来账款不相符,需要说明情况。据此,企业可编制“往来款项清查表”,注明核对相符与不相符的款项,对不相符的款项按有争议、未达账项、无法收回等情况归类合并,针对具体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