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是否计提折旧?无形资产是否进行摊销?
答: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应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进行摊销。”从新修订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已出台的行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来看,只有医院、高校、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明确规定了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已出台的其他行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均未明确规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的问题,目前这些单位在执行中存在较大争议,出现了同类单位有的在执行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有的则未执行,急需做出规定。
笔者认为,新制度引入“虚提折旧、摊销”,对解决事业单位资产虚置、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实物和价值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建议除性质趋于行政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折旧、无形资产不摊销外,其余事业单位应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无形资产进行摊销。